“谦虚是种美德,但过分了并不会让人产生好感。”白纱后的眼睛看了一眼肃立的青年,目光里蕴着鼓励。
孙裕堂的脸烧得更红了,他略低下头,借着夜色遮挡住面容,道:“属下以为,这场比斗该是方巾武士赢面更大。”语气谦卑。换了在部属朋友面前,孙裕堂会毫不犹豫的指出方巾武士必胜,可现在他却谨慎小心了许多。
“是因为铜胄武士的兵器不趁手吗?”
“铜胄武士隐藏得很巧妙,但方巾武士已看出他暗藏的杀招。还表现得如此托大,该是有所准备。”孙裕堂顺势甩出了自己精心推测的结果,忍不住抬眼瞄向对面。雅室里没有动静,罗双鹰仍自顾自的盯着脚下,那个三十岁左右的陌生人。却回头看了孙裕堂一眼。
想象中的赞许没有出现,房间里安静下来。随着角斗场中兵器的碰撞声,先前沉默下来的人群仿佛汇聚的力量猛然找到了爆发点,山呼海啸般的声浪震得地板嗡嗡直响。剑斗在铜胄武士的喘息后,重新开始了。
伴着雅室里微凉的香风,一只小蟋蟀跳入雅室,看不到人般停在地板上,收起羽翼栖息。孙裕堂揣摩不透主人的意思,因此他的头一直略低着,视线所在。刚好停在小蟋蟀细小的肢体上。人们经常忽略掉身边动人的一幕,为太多琐事牵绊。一旦静下心来,游历于山川溪流间,却每每为大自然的美丽震惊。在这样一个极不合适的时刻,孙裕堂忽然发自内心的喜欢起眼前的小虫,起码它能任意而为,不必忍受这难熬的等待。虽然他忘记了,冬夜里本不该有这样的小虫。
等待没有继续,一只点尘不染的漆黑快靴轻踏在小蟋蟀的身上,漫不经心的左右揉了揉。孙裕堂感到自己的心猛的收缩。像被巨大的手掌紧紧握住。他骤然抬头,看到了罗双鹰冰冷如刀锋的眼神,眼角浅淡的纹路浅淡的轻蔑。
“裕堂是中原人吧?”敬亲王的声音响起得突兀,在孙裕堂有所言语的前一刻在那只握住心脏的巨手上按了按。
“回王爷的话。属下是直隶顺平县人。”孙裕堂的声音有些不自然的低沉。
“好啊好啊,我就喜欢中原的好汉子,爽快。”
敬亲王的话里透着发自内心的真诚,令孙裕堂否定了心中所想,王爷并没有看到刚才的一幕,是自己以小人之心揣度了。
“王爷过誉了。属下不过是个不成器的末流。”
纱帐后传来一阵悦耳的笑声。过了片刻,方道:“喝最烈的酒,骑最剽悍的马,才是大丈夫所为。”
是啊,做男人就要做个顶天立地的英雄,骑快马,开强弓。孙裕堂不禁为自己刚刚表现出的天真感到可笑,他用力点头赞同敬亲王。
“裕堂可认识你右手这位齐布琛。”
哦,原来他叫齐布琛,这是个渤人的名字。孙裕堂看向那个看似普通的陌生人,他仔细回想了片刻,对这个名字和它代表的人的印象却很模糊。但能负手在敬亲王的房间内如此悠闲,绝不会是普通人物。孙裕堂向那男人望去,齐布琛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他也是你们同道中人,我的一个好朋友。”
能被敬亲王称做好朋友的人,放眼京城,扳着手指能数出来。孙裕堂谦恭的抱拳道,“请齐先生多指教。”
齐布琛似乎很习惯摸下巴,当他的手指拂过青色的胡渣时,就如同邻家大叔一般。
“孙师傅太客气了,指教谈不上,交流交流。”
“孙师傅能不能详细说说你的看法,齐某做个参考。”齐布琛看着孙裕堂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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