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掌柜本来随着他的品评,而不住地摇头晃脑,听到这里,动作一僵,下巴差点掉到地上。猪大肠?他居然请袁大儒吃猪的肠子,完了,完了!他儿子重回书院肯定没戏了
——唉!儿子怎么会有他这个老拖后腿的老爹呢?金掌柜恨不得一头撞死在桌案上!
“好!好!!老夫曾经听太上皇提起过他家乡的菜色,他最爱的就是‘辣子肥肠’。听他形容的那个香哪,什么浓醇绵软,什么满嘴流香……听得我这口水哟——都哗哗直……”
“咳咳!”少年老成的袁允禧,见爷爷一说到吃,什么形象都不顾了,便咳嗽几声,以示提醒。
袁斯年双眸圆瞪,不满地嚷嚷道:“你咳咳啥?民以食为天,太上皇都说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说吃的很丢人吗?爱好美食很没面子吗?臭小子,给我滚远点儿,别让我看到你——扫兴!”
“咦?你不是那个谁……谁……”余小草这才看清眼前小美男的真容,马上认出对方来,不过名字她可不太记得了,“你是周三少的朋友吧?刚下船?”
袁允曦终于记起在哪见过小女孩了,露出淡淡的笑容道:“余姑娘……”
“乖孙子,你认得这小姑娘?咋以前没听说你认得做菜这么好吃的朋友?”袁斯年瞪了眼孙子,转向余小草时,脸上却又挂上了和蔼的笑容:“小姑娘,你这卤肥肠做得不错,你祖籍哪儿啊?不会是太上皇的老乡吧?是不是还会做香喷喷的猪头肉啊?”
袁允曦皱起秀气的眉,一脸无奈。
余小草被老顽童似的爷爷,和小学究似的孙子逗乐了,看得正欢乐的时候,冷不丁被他这么一问,笑容僵住一秒钟,马上摇头道:
“我祖祖辈辈都居住在这附近的一个小渔村里,祖辈们都靠打渔为生。我们家生活比较贫困,就琢磨着把人家不吃的东西作为食材,就倒腾出这耳丝和肥肠来。我们小人物一个,哪有那个荣幸跟太上皇一个故乡啊……”
她已经确定太上皇跟她一样是穿来的,才会改变历史,建立跟她印象中完全不同的大明朝。开玩笑,她已经做好闷声发大财的打算,绝不做出头鸟的。她可不想跟那个有名的穿越同仁,有什么瓜葛。
她身边的小石头,却洋洋自得地道:“我二姐做的卤菜最好吃了,老先生,你说的猪头肉,我们今天已经卖完了。不过,这拱嘴也不错,肥而不腻,口感十足,不信您尝尝!”
“哈哈!好,好!小家伙,口齿挺伶俐的,几岁了,读书了没有?”袁斯年见点的素面上来了,便把猪拱嘴扒拉到面碗里,和在一起,大口大口吃起来。
小石头笑着道:“我六岁了,二姐说,等她做卤菜赚了钱,就送我的地方。不过,我们隔壁的小文哥,在镇里最有名的什么书院里上学,休沐回来都会教我和小武哥认些字。我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能认一百五六十个字了呢!”
“哦?认得字可真不少,还会写自己的名字,不错,不错!能把你的名字写给老夫看看吗?”袁大儒似乎对这个稚龄幼童很感兴趣,他们书院近两年也设了启蒙班,专门收附近聪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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姽婳写文,都是写半小时,就要起来活动活动,要不然颈椎就会出毛病,腰也疼得直不起来!
一章文,人家一个多小时就写完了,我得三四个小时。唉……颈椎病的银,桑不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