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钱的问题暂时解决了,拿到了于若英公司预付的版权费,短时间内周明章是不用喂钱而发愁了,现在可以专心的琢磨第一本书抄什么了,周明章一边上楼一边琢磨着,打算回宿舍之后认真考虑。
却没想到一进门就看到了个不速之客,黄羽萱正站在门口等着他呢,周明章下意识地看向吕洋,不是让你给我打掩护么?怎么还把班长给招来了?
“呦,班长,您大驾光临可是让咱们宿舍蓬荜生辉啊!”虽说周明章不用像其它学生一样为毕业找工作的事情发愁,可他还不想这么早的离开学校,出了学校,可不好去找老师去请教各种历史问题了,想要讲那些外国作品汉化可离不开这个。
“您怎么光站在这儿啊?快坐快坐,想喝点什么?我这儿有茶,有果汁还有啤酒。”周明章将黄羽萱请到沙发前坐下问道,客厅里有冰箱,里面塞满了周明章买的各种饮料小吃。
“你今天怎么没去上课?还有,刚才送你回来的人是谁?”黄羽萱似乎更关心后一个问题一些。
“哦,那是我姐,今天她刚好来新乡了,让我去市区找她,来之前她也没通知我,走得比较急没有请假,实在是不好意思,下次肯定不会犯这种错了。”周明章赶紧解释道,嗯,于若英刚才的确让我喊她于姐了,这也不算撒谎吧?
“你姐啊?”听到这个回答,黄羽萱暗暗松了一口气,“没看出来你姐还挺厉害的,开这么好的车。”
“呵呵,班长还没有吃饭吧?这次是我给你添麻烦了,请你务必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请你吃饭赔罪!”周明章并不想多说这个,连忙岔开话题,“吕洋,走,咱们一起去。”
本来听到前半句,黄羽萱还有点心动,可听到吕洋也要一起去,顿时就没了兴致,起身说道,“算了,你们自己吃吧,我晚上减肥,只吃水果,既然没事儿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下次要是有事儿一定记得请假啊。”
“好,我记住了。”周明章连连点头,嗯,我说的是我记住了,可没说会照做啊,这几天先去课堂上刷刷存在感,等过些日子再想办法好了。
一直将黄羽萱送到楼下,目送着她离开,吕洋伸长脖子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心中暗暗懊恼,好不容易有和黄羽萱单独相处的机会,自己却没和她说上几句话,真是太丢脸了,等会儿一定要问问明章,到底该怎么和妹子打交道。
送走了黄羽萱,吕洋也吃饭去了,周明章回到自己的卧室,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不断翻看着脑海之中的资料,琢磨到底该抄那一本书比较好。
首先,这本书的文学造诣不能太高,我这才是第一次抄书,总得有个循序渐进地过程,一开始就上高难度的著作实在是有些难为人,他可不是一字不改地照抄,还要做相应的汉化,将原本发生在外国的故事改在华夏背景下。
这样以来必然少不了重写某些段落,要是自己的文字和原著和文字差距过大,读者读了肯定会觉得异常别扭,所以还是从相对简单一些的书开始汉化比较好。
其次,这本书一定要是畅销书,毕竟赚钱才是周明章的目的,抄本根本就没人看的书有什么意义?
还有,一定要有改编的价值,最好在原本的世界已经成功改编过电影、游戏什么的,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抄本能让自己赚一个亿的小说!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既要好抄也要好赚钱,从这些日子周明章对本世界文娱产业的了解,还有上一世的经验来看,幻想类的作品毫无疑问会受到欢迎,而且也绝对会给周明章带来丰厚的收益。
这样以来周明章的选择就不多了,像《指环王》虽然足够畅销也绝对可以改编成能让票房爆炸的电影,但是抄袭的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人家托尔金可是牛津大学的英国语言和文学教授,文字功底远不是现在的周明章可比的。
他的文风,是没有任何技巧和捷径可走的,他靠的就是极其深厚的文学素养,用极其朴素的语言就让整个世界在你脑海之中浮现出来,这种大巧不工的风格必须要经历岁月的沉淀和日积月累的磨练方才可以达到。
《霍比特人》的文字相对要简单一些,因为这本书是托尔金当做儿童幻想小说来写的,给孩子们读的书自然不会太过艰深,单纯模仿文字周明章或许可以做到。
但是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中土大陆的设定和中国文化相差比较大,汉化起来也不太方便,固然可以将故事挪到类似洪荒世界的背景之中,但如何将矮人、精灵等西方特有的种族改成东方风格,周明章还找不到合适的办法。
还需要再过上几年,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历史和文化了解地足够透彻,文笔修炼到更加出色的地步再来考虑这两部作品吧!
出于类似的原因,《冰与火之歌》也不适合作为周明章的出道之作,乔治-马丁的文笔同样不是现在的周明章可以模拟的,而且他以视点法t-of-view)从角色内心出发,大量描绘在那个特定时代的旋涡中的人物形象的不同境遇与选择的写作方法更加难以掌握。
相较而言,《冰与火之歌》的世界背景都是要比《指环王》好修改多了,将七国放到类似战国的背景下完全可以解决,只是整张地图的形状需要调整下,维斯特洛大陆的形状更接近英国,这显然不行,还是改成古中国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