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们的兽皮袋是装猎物用的,又大又结实,能装很多东西。不过兽皮袋只有12个,装1000盒蛋糕还是有点勉强。而且蛋糕本就是怕压的东西,就这么把蛋糕盒一股脑的塞进兽皮袋里,盒子和蛋糕都容易被挤坏。

不过这在张恒看来不是问题。倒不如说这样更好,被挤坏的包装和蛋糕可以用于衬托完整的蛋糕,还给了商家一个降价销售的合适理由。

慕斯蛋糕不会因为被挤烂而改变味道,降价销售的蛋糕会被收入较低的人买去品尝。等他们吃好了,喜欢上这种味道,就会对完整的蛋糕产生盼望。

人一盼望某种东西,又得不到,就容易念叨。吃过巧克力慕斯蛋糕的人一念叨,就等于是帮它做了免费宣传,让更多的人对它产生好奇。

张恒这次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要让巧克力慕斯蛋糕变成全村的热点,让它成为一种潮流。这样一来,作为潮流发源地的杂货店也会成为热点,被人看重,狠狠的打那群口口声声说杂货店里没有好东西的人的脸。

“……吃骨头别忘喝骨髓呀!熟肉更比生肉香!岩盐就在东山上啊!挖到要用袋子装!带白点的黑苺吃了就死呀!红黄相间的浆果不能尝……”

麦吉村的街道上,狼首部落的野蛮人们按照张恒的吩咐,用土话高唱着山歌,迈着整齐的步伐朝着杂货店的方向走。村民和冒险者们都没听过这种歌谣,也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街上的人忍不住转头看向他们,屋里的人则是打开窗户探头查看,或是直接出来看热闹。

“这些野蛮人要干嘛?”

“谁知道呢。”

“呵!走得好齐啊!”

“你看!他们都背着大包,里面装是什么?”

“啊!领头那个掉东西了!”

“喂!喂!!!你掉东西了!”

“别嚷嚷别嚷嚷!他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哎呀!被人捡走了!”

“可恶!!!就慢了一步!”

“那家伙跑了!快追!”

“呃,追?这算偷东西吗?”

“爱算不算!谁管啊!那捡来的东西!见者有份!快追!说不定很值钱呢!”

“值钱?哎!等等我!等等我啊!!”

“喂!喂!!我和你说话呢!你的东西掉了!被人捡走了!”

故意掉出蛋糕盒的卡卡越瞥了一眼在跟在自己身边,对自己喊个不停的年轻人,没有理他,继续向前走。还没走几步,他就装出一副兽皮口袋扛着不太舒服的样子,用力掂了一下袋子,从袋口掂出两盒蛋糕。

“又掉了!!”

“他没注意到!快捡!”

“已经被捡走了!你个白痴!有废话的功夫都捡到了!”

“刚才谁说见者有份儿来着?要不然咱们追去吧?”

“追个屁啊!盯紧点儿!说不定还会掉!”

“哦……哦!”

“喂!!!你这家伙!!!东西掉了!!东西掉了!!!!”

“别多事!滚开!!!”

好意告诉卡卡越掉东西的年轻人被附近的壮汉一把推开,一屁股摔在地上。他的同伴赶紧将他扶起来,朝着想要找壮汉干架的年轻人摇了摇头。年轻人不甘的看了壮汉一眼,皱着眉头与同伴一起离开了。

在去杂货店的路上,卡卡越一共掂了十几次袋子,掉出大概三十盒蛋糕。因为掂的力道有点大,兽皮口袋里的蛋糕已经全部被掂烂。虽然还能吃,但是肯定已经没什么卖相了。

因为蛋糕盒的样式比较精美,捡到盒子的人都以为盒子里装的是值钱的东西。等他们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装着一块已经被摔烂的,深褐色与浅褐色相间的方形糕点,闻起来有一种独特的香味。

有胆子大的人试着尝了尝,立刻就被这种香甜软糯的糕点所征服。他们用夸张的表情、动作和语言向同伴描述糕点的味道,却描述不出来巧克力的独特香味,也描述不出慕斯蛋糕的独特口感。

无奈之下,他们只能让同伴品尝蛋糕,这样他们才能明白这东西到底有多美味。一些人觉得他们是在搞恶作剧,虽然闻着味道不错,但是慕斯蛋糕已经被摔烂,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所以没有吃。另一些人选择相信同伴,品尝了蛋糕,然后他们的舌头也被征服了。

所有品尝过蛋糕的人都认为,这是只有贵族才享受的起的高档点心,售价不菲。自己能吃上一口,尝尝它的味道,已经是大赚特赚了。

却不想蛋糕才吃完没多久,外面就传来消息说,麦吉村的杂货店正在出售这种蛋糕。被挤烂的8铜币一个,完整的16铜币一个。

这个价格是高是低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麦吉村,一块800克重的黑面包的售价刚好是8铜币。一块巧克力慕斯蛋糕的重量不过50克,就算是被挤坏的也要8铜币。也就是说,在同等重量的情况下,巧克力慕斯蛋糕的价格是黑面包的20倍和40倍,肯定是不便宜的。

虽说不便宜,但这价格也不算太贵,普通人狠狠心也能买上一块挤坏的尝尝味道。在张恒的设计下,这蛋糕已经赚足了眼球,不管是尝过的还是没尝过的,都对这东西充满了好奇。所有人都想知道这糕点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名不见经传的杂货店能得到货源。

只是一刻钟不到的功夫,杂货店门口就挤满了人。大部分人都是来看热闹的,他们不断的问杂货店老板的女儿,想知道这糕点是哪里来的,女孩却不说。


状态提示:第4章 初出茅庐5--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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