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根福虽有一身神力,但脑袋却是个榆木疙瘩,招式死板,身法生疏,只知与人硬碰硬,真要是生死相搏,王朝虽说不能一击致命,却也有数十种方法能够一点点地将他给磨死。
这绝对是一个好苗子。
当初刚到涪川,初次见到这个傻大个时,王朝就曾一度爱才心切,认为这是一块尚未仔细雕琢的璞玉,有心将其收至麾下,悉心培养。
所以才有了王朝三天两头趴墙头故意引得根福父子注意的事件发生。
只是一番接触下来,王朝这才发现,他实在是太过异想天开了,根福的脑袋愚笨,其智力水平,甚至还不如一个十岁的孩子,而且遇事冲动,莽撞,心态躁动,极不安稳。
想要将他调教成才,除非像老富贵儿那样,十几年如一日地手把手一遍又一遍地去悉心教导。
而耐心这种东西,却是一直想着要退休享福的王朝所最欠缺的东西,让他花费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去培养一个傻大个,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所以,考查了两个月后,王朝就彻底死心,放弃了。
后来与根福爷俩儿虽然仍有互动,但却再也没有暗中指点根福的意思。抛媚眼儿给瞎子看,王朝会觉得自己特别的傻。
但是现在是什么情况?
看到中央空地上正与程怀弼打得难舍难分的根福,王朝整个人都惊住了。
身体灵活,招式凌厉,动若狡兔,退若惊蝉,这特么还是以前那个打起架来犹如笨熊一样只知道横冲直撞的傻根福吗?
才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见,这傻小子怎么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整个人都显得灵醒了许多,这是开窍了?
到底是谁这么牛掰,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一个傻小子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那帮兔崽子是干什么吃的,根福每天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晃悠,难道他们就一点儿蛛丝马迹也没发现?”
王朝心中气恼,他才休假了一个多月,李府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看样子他的那帮属下是真的要好好修理一下了。
山高皇帝远难道就是他们懈怠的理由了?也不想想他们每个月的俸禄都是谁给的,拿了钱却不做事,还有没有一点儿良心了,真是岂有此理!
“啪啪啪!”“啪啪啪!”
场中的两人,你来我往,辗转腾挪,打得很是热闹,一时半会儿竟然不分伯仲,看不出优劣。
柳亭不懂武事,见两个人赤手空拳地打来打去,初开始还觉得有些热闹,但是久了感觉也就那样,甚是无趣,还不如回去给他的青菜浇浇水锄锄草呢。
“王老,你帮我照看着点儿,他们两个打归打,可千万别让他们碰到了旁边的菜园子,里面种着的可都是我们东家的宝贝,真要有了损伤,东家肯定饶不了我!”
柳亭起身告辞,走的时候还忘郑重交待一声。
王朝冲其摆了摆手,两只眼睛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根福与程怀弼,看得津津有味。
见老王头如此痴迷,好似根本就没听到他的嘱咐,柳亭不轻叹一声,这老爷子估计也是指望不上了。
索性柳亭就直接在旁边的菜园子里忙活起来,既可以除草除虫照顾菜苗,又可以防着根福二人意外闯到菜地里来。
王朝用余光瞥了一眼柳亭,暗中点头轻笑,废太子的眼光不错,倒是找到了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帮手。
柳亭此人,老实本分,责任心强,是个认真做事的主儿。
只可惜,这小子的出身不太好,本身也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只懂种菜务农,将来的成就有限,最多也就跟他老子一样,成为另外一个比较成功的菜贩子。
废太子把他招来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是想要改行,种菜贩菜,从此一心务农从商了?
王朝把身子往菜园方向挪了挪,站园子边上,一边看着根福二人的比斗,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找柳亭搭着话茬儿。
“柳小子,你跟我说说,你们东家为何这么看重这几片菜园,这些菜都宝贝在哪了,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柳亭捉到一只青虫,直接施展腰斩酷刑,把尸体扔到一边,听到王朝的问话,顿时来了兴致,道:“王老有所不知,这些青菜,全都是东家从极西之地购得,都是稀罕物,说是不止咱们这,整个大唐境内都不曾有人种植过。”
“你看这边,这个是朝天椒,听东家说它的口味独特,辛辣无比。”
“还有这个,这是西红柿,也叫番茄,酸甜可口。”
“这个是玉米,可做菜,也可做为主食,最重要的是,东家说它的产量极高,一亩地最少也能收获一千斤以上的玉米。”
柳亭把李丰满之前给他讲的一些小常识一点点地给王朝倒了出来,朝天椒还有西红柿什么的,王朝听着也就是一乐,并没有太往心里去,不过最后这个玉米,却是让他心中一惊。
可做主食,而且亩产可高达一千斤以上?!
这不是在开玩笑吧?
这天下间有哪种粮食的产量能有这么恐怖?!
在王朝的记忆中,不管是小麦还是大米,又或者菽与粟,每亩地能有两三百斤就已经算得上是大丰收了,一千斤,谁敢想?
王朝神色一震,不由将目光从根福与程怀弼的身上移开,死死地盯着柳亭,郑重其事地慎声问道:“柳小子,你说的是真的,这个小东西一亩地能产一千斤粮食?”
柳亭被王朝看得有点儿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