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士信与薛万均结识与他被剃了光头之后,对于长出头发的薛万均反而不认得了。
薛万均因为帮助罗士信而得到了罗艺的排斥,但也因为得到了罗士信的友谊而受到了平阳的帮助,给调到了长安任职。薛万均有幸得到李世民的器重,凭借一身的干略反而获得了不俗的地位。此次征战,调给了罗士信当任副将协助他破敌。
“你来的正是时候,这样我就不用等你了。快点准备,今天夜里我们立刻动身北上。”罗士信本是没打算等薛万均的,让他随后自己赶上来。这兵贵神速,他没有任何理由因为一个人而耽误了大军的速度。薛万均如此快速的赶来报道,很有军人风范,让他极为满意。
薛万均讶然道:“不用等粮草到达?”他原本是打算随着粮队一起抵达的,但是觉得此次与罗士信合作,跟主帅打好关系并力破敌,也就先行一步赶上来了,不想直接得到进兵任命。
此时大唐为罗士信这路大军运来的粮草还未抵达,朔方存储的粮草应当不多。这深入突厥腹地,不先巩固后勤这是什么打法?
“等粮草到来,哪里还来得及?要打便快,军贵神速!”罗士信斩钉截铁的说道。
薛万均深知罗士信用兵之能,见他如此决绝,亦无二话,肃然点头。
薛万均也见识到了边兵的近况,罗士信出战的命令下达,早已枕戈待旦的三万边兵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已经准备就绪,随时随地便能出发。
效率军纪军容,不能与以往同日而语。
“这?”薛万均震撼的只说了一个字就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方才感慨道:“边兵疲弱,人所共知,大将军短短年余间,让边兵脱胎换骨,这练兵之能,当真了不起。薛某佩服……”
“哈哈!”罗士信自豪的笑道:“原来我不敢说,但今时今日我却能说一句我兵可用。”
这不是骄傲自大,而是对于自己成绩的认可。将近两年的努力,并不是徒劳的,这些兵就是他的成绩也是他自豪的根由。
罗士信一声令下,高呼道:“分配战马,出发!”
他这命令一下,薛万均方才察觉,罗士信麾下的兵卒每一个兵都能分到一匹军马,其中部分骑兵奢侈的一人两到三骑,想起罗士信在坐镇庆州、朔方时候的作为,还以为传言夸张,如今方知传言不虚。
短短半日,他竟惊叹连连。
便在罗士信大军驶入朔北草原的时候,一骑随后而来。
“叔父,叔父!”
罗士信拉着了缰绳,回头一看,来人肩上扛着一并大斧,相貌跟程咬金有八分相似,身高八尺,豹头环眼有几分猛张飞的架势。
罗士信扯了扯嘴角,叫了一声:“处默,你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程咬金的长子程处默,程咬金这货是个qín_shòu,十五岁就祸害了他的前夫人地方县令的女儿十四岁的孙氏,并且生下了程处默。
也就是说程处默的年纪比罗士信还要大一两岁,但是以相交辈分来算。
程处默却要叫他叫叔父!
古人很重视礼节,程处默尽管不愿,也不得不叫,却也不得不叫。所以他见到罗士信往往都是绕着走,躲起来的。老程家的儿子,心高气傲,怎么能叫比自己小的人做叔父?
如今他却叫的这般欢乐,一定有古怪。
罗士信心中不由的打了一个咯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