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的北方自治州的走私活动猖獗,秦国西域的走私活动也猖獗。
“该死的,这些人竟然把火枪卖给那些西域人。”此时的秦王非常的愤怒,对于这种资敌的做法感到非常的气愤。尽管秦王已经批准了可以和西域人进行贸易,但是贸易仅仅是实验性质的,能够和西域做生意的贸易公司很少,因为这需要秦国中央政府颁发的特别执照。而地方自治州是没有这样的权力。
但地方自治州的治安力量很薄弱,加上边防捉襟见肘,对于严厉把控的封锁边境的任务,根本无法完成。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难以完成的任务。
秦国对新建立的州并没有采取中央直接派遣管理的郡县制。因为地方官吏不是中央派遣,而是由地方直接选举产生,为了平衡地方权力,又设置了平民性质的议会。行政权在选举的地方长官手中,而议会则是制定地方法律。地方法律只要和秦国总体的大法不违背就可以颁布施行。这样一来就可以让地方有了一定的自主权。
对于军事权力,则归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可以调遣地方的民兵参与重大战事。而中央派遣的正规军不受地方政府的限制。而地方政府需要积极配合中央派遣的正规军。如此一来,军权就掌握在了中央。至于税收,则有部分的税款由地方政府来进行分配,部分税款则要缴纳给中央政府。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刺激,加强控制这些秦国新建立的州。原本秦王认为应该使用秦国已经成熟的郡县制来管理这些自治州。但尚文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这些自治州之前都不是秦国控制的地区,随着秦国大规模扩张领土之后。这些州才建立起来,秦国采取了当地居民驱赶,或者是变为奴隶的做法,这种做法十分的激进。但尚文认为有必要这样做。一方面这些新占领的土地很快就一扫而空,变得非常的干净,秦军前进的道路上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而另外一方面导致这些地区大范围的空置起来,这对秦国却又非常的不利。没有稳定的后方,秦军前进也就变得空虚起来。好在秦国的移民政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秦国只要在这些移民的数量超过二十万,就立即建立一州。而来这些新建立州的民众大部分都是东方六国的移民。这些移民主要来秦国就是一个生存。因为六国的赋税太重了。加上战乱的影响,六国民众生活在水深火在这个时候积极的抛出了一个移民的政策,而且优惠的移民政策,于是六国民众大举进入秦国,然后西迁,北移,进入秦国的边境地区。
为了稳定边境。秦国不能过激的将自己成熟的制度一下子用在这些边境州上,一旦激起这些六国民众的反抗,秦国的几个边境州就会十分的麻烦。只有安抚措施到位,秦国才能解决这些后患。但尚文的政策没有持续的跟上,因为他本人被绑架,同时离开了核心地位,这导致接任的蒙毅无法知道尚文这位丞相的做法,即便是蒙毅秉承了尚文的作风,以及政策延续性,但一些东西还需要个人艺术上的悟性。欣然蒙毅无法很好的衔接起来。而秦国当前没有一个人能够准确的做到这一点,相对而言,蒙毅已经做的非常的好了。
秦王根据自己在集市上的观察,然后追踪一伙佣兵来到秦国实际的边境线附近。交易时间选择了白天,因为白天大家都能光明正大的看清对方。也不用担心对方的袭击。而从侧面也说明秦国在西域的实际控制区域内,依然还有很多薄弱的地方,因为秦王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执法人员和巡逻队出现。双方很熟练的完成交易也说明了。交易经常在白天完成。看来这样的交易已经很长时间了。
对于这样的交易,秦王是非常恼火的。这很明显是在犯法。渎职,在关中地区,这样的行为可是重罪,而在这个地方上却没有执法力量来遏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秦王正是难以相信秦国的自治州竟然是如此一副摸样。虽然秦国法律严明,但也需要执法力量的加强。但在自治州,却是法律有,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这样的情况。秦王是真实的看在眼里。
实际上,自治州的施政方针的确是这样做的。自治州成立的时候,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情况,中央政府的赋税要缴纳。尽管有免税的地方,缴纳的赋税不是太对。但对于刚刚成立的自治州来说,什么也没有,拿什么去交税。而且没有什么经济支柱产业,也就无法有丰厚的收入。虽然当地的奴隶贸易繁荣。但随着秦国主要战事的停止,以及各国,各部落的集体后撤,抓捕奴隶已经很难了。发展当地的农业,可是农产品,畜牧产品的价格一再下跌。尽管中央政府给予了很大的财政补贴,无息贷款,但依然无法满足自治州财政收入平衡的状况。比如靠近的西域的王州。李州。这两个州的财政收入一度是负数。这就导致州政府无法拿出一笔钱财组建地方警察力量加强封锁,而没有财政收入,政府又无法正常运转。这些情况不断的向上报告,但却没有任何的回应。因为中央政府也无法拨付一笔款项来制止自治州发展经济。自治州经济无法发展的话,就无法持续的稳定秦国扩张疆域的局面。
秦王恼火归恼火,但却忽视了一个事实,就是这些走私,贩卖军火的生意的背后却是秦国施政的灵活性的极大缺乏,也就是秦国的高层尚未意识自身的一个缺陷。秦王只是看到自治州执法力量的缺失,却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