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太冲真是个奇怪的人,他会不时地唱歌,然后还会对送食物来的狱卒谢谢,在知道洛天会法术后不问洛天是不是能带他逃出去,而是问他能不能帮忙将冻住的肉块融化解冻。
虽然洛天被他烦的够呛,但也渐渐了解了他的身世。
闫太冲是蛮族和人类的混血儿,但混血儿是不被允许的,所以他的母亲只能偷偷抚养他,可惜在闫太冲八岁的时候,母亲因为疲劳过度加上数天没吃饭,撒手人寰了,闫太冲同时也被发现了混血儿的身份,但看在他还的份上,便将他从镇子里流放了出去。
来命大,他在冰原上走了三天,快饿死的时候被一支蛮族发现,带回了族里,一开始蛮族以为他是走失的族人,但后来渐渐发现他是混血儿的身份,所以也开始疏远他。
加上闫太冲不喜欢杀生,所以打猎肯定不行,一个不会打猎的混血儿日子还好过吗?
他就在族人的欺负下活到了今天,但或许是先天不足吧,他虽然智力并不低下,但整个人总是傻呵呵的,特别爱笑也特别乐观,总是提母亲过的话。
但好景不长,最终还是被当做送死的对象,交给了赵家的私兵。
几天关押下来,洛天倒是和这个天真乐观的大男孩儿交上了朋友,他自己生来力气就很大,帮族群干了很多活儿,但族人还是不喜欢他。
“洛天大哥,你我要是活下来了,获得了自由,那将来我能去哪里呢?”闫太冲问道。
洛天却叹了口气,他能活下来的机会微乎其微,做了几天萍水相逢的朋友,洛天也不想扫了他的兴,便道:“你如果活下来可以跟着我,跟我去大王城,那里有好吃好喝的,以后你就跟着我混。”
“真的吗?我饭量可大了,你恐怕养不活我哦。”
“放心,吃饭管够,而且没人逼你干活打猎。”
“好啊,洛天大哥最好了,哈哈……”
隔壁的闫太冲像个孩子般兴奋地拍手欢呼,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着洛天。
洛天正笑着摇头之时,走进来一群狱卒,带头的喊道:“今天轮到你了,把他带出来。”
话之间,狱卒打开了隔壁牢房的门,没一会儿便将闫太冲从牢房中拉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