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妮继续说道:“她叫林胜美,人如其名,真是美得胜花,大学毕业后,嫁了个公司总裁,什么都有了,可每天还不是抱着一堆钞票,借酒浇愁?要我说啊,她那时的孤独,比起我们现在的孤独,恐怕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笑着说:“你这是酸葡萄心理,嫁个总裁,以前不就是千千万万纯情少女,梦寐以求的梦想吗?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自己还怎么逃也逃不了,欲拒还迎,搞得以前的脑残小说,都爱这个梗。”
林妮说:“生活不是小说,现实中能当上总裁的,哪一个不是老奸巨猾,能看不出来,你一个初出校园的小女孩,那点小小的心思?不过是将计就计,玩玩而已。”
我说:“可你那个同学,最终不也修成正果了吗?”
林妮说:“什么修成正果,那总裁六十八了,连中年油腻男人也算不上,整一个肥而秃顶的半死老头。”
我点点头:“怪不得你说,她每天借酒浇愁,唉,其实被**所裹挟的人,是最孤独寂寞的了。”
林妮嗯一声道:“其实现在的我们,何曾又没有**?只盼着平平安安的活过一天又一天,**这东西,就是人的天性,放在以前和现在都不会改变。只是所祈求的,不一样罢了。”
我说:“我们还比不上你那同学呢,求生存,不过是最低的**。”
林妮叹一口气:“是呀!”
沉默一阵,我说道:“待等到小乔或者小致回来,我们就离开这里。”
“为什么要离开呢?”林妮反问道:“难道郑阳有什么不好?”
我疑惑地瞪着眼睛:“怎么?你现在又不想走了?”
林妮点点头:“当初我答应一起走,是被洪水吓破了胆,可后来一想,洪水基本上卷走了满城的丧尸和猛尸,反而更安全了。而且整个郑阳,没有被淹到高层的楼房,起码也还有上千栋,这些楼房里,吃的喝的还少了?更因祸得福的是,现在还多了鱼儿可以钓,这么好的安身之所,你想想,在这荒凉的末世中,又有几处?”
我不由地点点头:“是啊,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这些呢?还一心的就想要赶快离开。你不说,我现在还是个糊涂鬼呢。”我一拍脑门,心情也欢快起来,
林妮笑道:“你一门心思的只想着离开,当然选择性的不去想这些,依我看,你一天到晚想离开,不是因为这个世界太熟悉,而是因为太陌生,你以前乘着气球到处飘,其实是在逃避自己,可是灵魂就在你身上,能逃避得了吗?”
林妮继续说道:“所以满世界的游走,是找不回来灵魂的,你以前说过,当初为了救一个叫猴子的男人,你放弃了那雪山圣地,这就对了,要不冥冥之中,你怎么又会来到这里呢?老实说,当初我们在内心中真正接纳了你,也是你人性中的善良战胜了邪恶。”
末世中为了求生,最能暴露人性中黑暗的一面了,可是邪恶不等于人性,人性中也有闪光的地方。
听了林妮一席话,我不由地感叹万千,是呀,灵魂很重,只能寄生于末世求生的点点滴滴中,生命不在别处,永远就在于此时,此刻。
良久,我再看表,时间又过去了大半个小时,于是说道:“我们上楼去搜搜吧,或许他(她)去了楼上睡觉呢?”
“对,干嘛在这里干等?”林妮说着拿起书桌上的纸笔,“咱们写个留言,要是小致或者小乔回来看到,也知道咱们俩人还活着。”咬着笔头,皱眉说,“可是写什么呢?”
简简单单一个留言,倒难住了自信乐观的林妮。
我说道:“就写每天中午一点,我们会在这里等上一个小时。”
写好留言,两人各自签了名字,互相一对视,都从彼此眼里看见了泪花。
我和林妮游泳出来,身无长物,但两人的手枪都用皮带系在腰上,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这时,两人拨出手枪,我又抽出绑在小腿上的匕首,打开门,顺着幽暗的防火楼道,往上走去。
这是一栋高层居民楼,每层有三户人家,一路上来,大半屋子房门紧闭,隔着防盗门,有时还能听到,呃、呃……的嘶吼声。两人谨慎地爬了六层,对房门未锁的屋子都进去搜了一搜,撞上丧尸就随手宰了。再要往上走,就是天台了。
我说道:“那些锁着的房门灰尘仆仆,不像是里面有人的样子,不管是谁留下了那副泳镜,看来人都不在这栋楼里了。”
林妮点点头,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两人正要下楼回去,忽听天台上有翅膀扇动的声音。林妮嘴角上扬朝楼上看去,那笑容,分明是说:“上面有鸽子。”
两人上了天台,只听声音从一栋彩钢板房后传出,绕过去一看,不禁吓了一跳,一只丧尸蜷缩在地,身旁一圈,黑压压地围了一群抢食的乌鸦。
林妮第一次看见乌鸦啄食丧尸,惊得啊地尖叫一声,半数乌鸦飞到半空,呀呀的呱噪不休。乌鸦虽然智商颇高,分得清活人、死人,且不会攻击活人,但这声势,仍然让人心中发毛。
我拉着林妮回头要走,只见另一个单元的轿顶门内,突然涌出一群丧尸,趔趔趄趄,直抢过来。
这时,也来不及逃下天台,两人连开数枪爆了几只,枪声一响,更多的丧尸又涌出了轿定门,两人且战且退,渐渐被压制到了天台一角。
我和林妮只穿着内衣内裤,身体暴露的地方多了更感恐惧。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