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8年6月29日。多云转晴。尸变十年零24。
今早上,我推开门,大厅外阳光明媚,探了探风声,看见视线尽头的森林里扑棱棱飞起一群鸟儿,便知道夜魔最终没有跟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既然没问题了,我们开车回去吧。宋澜羽对白作战还不是很习惯,此刻尚有些心惊胆战。
我摇摇头:“不着急,放松下心情,反正不赶时间,随便走走。”尸变十年来,昨晚那样凶险的场面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内心里早也波澜不惊。道理很简单,和活下去一样重要的,是学会放松自己。否则再坚韧的神经,也有崩断的一。
平坦的跑马场杂草疯长,包围着零零散散几栋楼房,冷清之中带着荒凉的美。我和爱丽丝朝马厩走去,宋澜羽便也跟了上来,我心想这子真不长眼睛,也只好由他跟着。
马厩里大概有十个栏位,有一些缰绳被抻断了,像一条死蛇似的盘在地上,有一些绳子则拴着已经死去的马。当然,马的身体早被鼠蛆蝇虫啃食得干干净净,仅剩下几副白骨。
看见这副凄凉之景,宋澜羽忍不住叹了口气,感怀道我时候可想骑马了,真希望有挣脱的骏马,还能够驰骋在海南岛上。
算了吧。看遍生死的我打碎了他的幻想,先不提它原来是不是高头大马,人工饲养的马,哪还能在森林里生存呀?
我一边走向马厩边的一座屋子,一边又问宋澜羽,你以前是不是学文啊?
宋澜羽气鼓鼓地回答道学理!你们这是对理科生有偏见啊。
虽然尸变时年纪都不大,宋澜羽和孙大海比起来,宋澜羽即便历经了十年,还是幼稚得多,看来成熟不在于年纪啊。实在没有了和他谈话的心情。
打开屋门,我心地向后退了一步,防止有丧尸从里面出来。这一次,屋里倒是真有动静,我借阳光向里面一看——是只普通丧尸,它已经瘦骨嶙峋,偏偏就是不能彻底死去。
没有摄食机会的丧尸在这个时候,战斗力已经下降到比一只狗还差。我就地取材,拿了一块青砖向它头上拍去,腐烂的头颅就和西瓜一样迸裂开来了。一股腥臭的脑水溅在我的鞋子上,我嫌弃地捏紧鼻子,抄起一把沙子擦了擦。
再看这只被我拍倒的丧尸,脖子上还挂着一根暴发户才会戴的粗金链子,身上护具穿到了一半。要是戴上了头盔,我就不得不动用利器了。
我将这具丧尸的尸体踢到一边,又在房间里四下看了看。这间屋似乎只是供游客换鞋换衣服用,最后我认为算宝贵的,只剩下那一半套在丧尸身上,一半散落在地的护具了。
有宋澜羽跟着,我和爱丽丝都没有了再走走的心情,我挥挥手:“没有什么好逛的了,回去吧。”
我们很快驾车离开了这家骑马场,回去的路上,宋澜羽老是抱怨好车丢了一个后视镜,看起来太过别扭。我实在感到厌烦,沉声道:“再罗罗嗦嗦,就把你丢下车去。”
宋澜羽一缩脖子,终于闭上了嘴,但没过多久,他要心翼翼地问:“我唱首歌行吗?”
我横他一眼,突然憋不住的哈哈大笑。宋澜羽一脸茫然,嘀咕道:“我一个人能活到现在,就是不断地自言自语,不断地自己唱歌给自己听,才没有崩溃的。”
我笑容还停留在脸上,却不自禁地为他感到了一丝凄凉。
汽车又行驶了几十公里,前方路面上倒伏了几棵大树,等车辆驶到近处,大家下车去搬树木,才发现大树之间还堆积着石块,大伙面面相觑,一瞬间都明白了,这路障是夜魔布置的。
明夏摇摇头:“这样简陋的路障,根本阻挡不了我们,不过要不把这群夜魔消灭掉,恐怕它们会跟到码头上。”
爱丽丝:“可是大白的,谁知道夜魔又躲去了哪里?”
我四下一看,见离路边百十米的地方,有片建筑,道:“去那儿看看。”
一行人穿过草地,椰子树的掩映之下,一所学校的大门映入了我们的眼帘。大家翻进学校的伸缩门,见校园里杂草疯长,恍如坟地。
校园里有六七栋楼房,风呼啸着吹进门窗破落的教室,又打着转吹出来。这里离海很近,风里好像也带着海水的咸湿味道。
大伙端着枪,一栋楼一栋楼的搜查过去,到第三栋楼的时候,见斑驳的石砖缝隙有很多顽强生长的杂草,被挤出缝隙的地面上,依稀能看到一道长长的血痕,一直延伸过整个走廊。我们心翼翼地沿着这道血迹走下去,身旁的教室门都是大敞开的,桌椅倾倒在地,空无一人。
走到走廊尽头,来到最后一间教室,见只有这间教室窗帘紧闭,而脚下的血迹也一直延伸到了门里面。我刚想透过门上的玻璃窗,看一看屋内的情况,砰的一声,一双手忽然拍在了玻璃的那一侧。
我被吓得倒退了一步,吸了口冷气,见玻璃没有裂痕,明这里面并没有破坏力强的夜魔。但尽管这样为自己进行着心理麻醉,与那只丧尸隔着玻璃双目对视,清清楚楚地看到它腐烂的脸部的时候,我的胃里还是有一些翻腾。
我刻意忽略了这两道饥饿又瘆饶目光,踮起脚,越过它向屋里看去。只见得屋里人头攒动,丧尸竟不下百只。它们的衣服虽然破烂,却整齐划一,大概是这所学校的校服了。
再仔细一看,见群尸围着一头坡鹿啃食,不禁奇怪,是谁在喂食它们?这时,尸群中突然站起一头夜魔,同样也穿着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