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玄幻奇幻>厉害了我人族>338 若是不穿越

“嗯?这是厨房?”

林慕风看着面前熟悉而又陌生的场景,有些疑惑地挠了挠头。

“风厨,珍菌爆双脆一份、鸡里蹦一份,单子我给你贴这啦,快点,那一桌的客人有点凶!”

一名穿着白色厨师服的年轻人将一张淡黄色的便签条架在了林慕风旁边的一根绳子上。

“珍菌爆双脆?鸡里蹦?”

林慕风疑惑地低头看向自己的衣服,是一身白色的厨师服,摸了摸头上,还带着一定厨师帽。

林慕风见理菜员小刘将一盆配好的珍菌爆双脆的材料送过来,便下意识地调大了炉火,放上了炒锅,倒入色拉油…….

一边颠勺,林慕风突然想起了家中的父母。

最近没有什么节,一会去请个假,回去看看爸爸妈妈,好久没回家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好了,收工!”

行政总厨走进了厨房,拍了拍手,宣布道。

厨房间里面登时响起了一阵的欢呼。

每天中午和晚上的饭店,总是厨房间里面最为忙碌的,对于在这里工作的人来说,十一点半到一点半这段时间的激烈程度不下于一场战争。

林慕风扭了扭脖子和肩膀,放松了一下紧绷的肌肉,正想去宿舍冲个凉,行政总厨将他叫住了。

“大佬,什么事?”

行政总厨是广东人,所以厨房中就按照那边的叫法,称呼他为大佬。

大佬拍了拍林慕风的肩膀,笑眯眯地说道:“小林不错,今天的菜炒出了水平,得到了不少客人的称赞,很好,只要你继续保持,下个月给你提一级。”

提一级?那就是涨工资了,林慕风双手抱拳道:“谢谢大佬!”

大佬摆了摆手道:“莫谢莫谢,好好做。”

回到宿舍冲完凉,林慕风躺到床上,先睡上一会,好应付晚上新一波的菜单。

“咦?这是老家了?”他刚刚从床上醒来,却发现换了另一个熟悉的场景。

这是一个二三十平米的房间,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靠背木椅,还有一个木制的衣橱,是林慕风生活了七年多的地方。

之所以七年,那是因为林慕风的老家原本是三间平房,中间是堂屋,左右各一个房间,左边住着他爷爷奶奶,右边则住着他们一家。

一直到他六年级时,他家才建了二层小楼,那时候他才有了自己的房间。

而上了大学之后,他就仿佛变成了这个家的旅客,每年寒暑假总是在打工之余回来住上几天。

他起身走到书桌前,上面除了书之外,还有一个亚克力架子,里面镶着一张自己的照片,留着曾经很流行的中分,穿着一身不走寻常路的运动服,露出阳光的笑容。

走到衣橱前,林慕风通过中间的一块大镜子打量起了自己,比起照片中的自己,现在明显成熟了很多,头发变成了板寸,身子板也更加结实了,尤其是左手臂,因为超时间颠勺的原因,明显比右手臂粗了一圈,是厨师界很常见的“麒麟臂”。

“小风!起来没?晚饭好了,下来吃饭了!”

楼下传来熟悉的声音,是母亲正在叫自己吃晚饭。

沿着水泥楼梯来到堂屋,母亲已经将菜都端上了桌子,还有一摞空碗和四双筷子。

在长台上放着一个电饭锅,按照老林家的习惯,都是自己盛自己的饭,吃多吃少自己随意。

这时林慕风的父亲也从厨房间走了出来,一边甩着自己手上的水,一边说道:“小风醒了啊,吃饭吃饭,妈,吃饭了。”

林慕风的爷爷已经去世了,弟弟还在上大学,一家四口人装了饭,围着饭桌坐下。

看着眼前熟悉的四菜一汤,林慕风笑道:“妈,怎么不喊我起来做饭,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三星级酒店的厨师了,也该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林母笑道:“你刚回来,我看你那么累就让你多睡一会,吃饭吃饭,不要嫌弃妈妈做得不好就成了。”

“那哪能呢?妈妈的手艺永远是最棒的!”林慕风赞了一句,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等吃得差不多了,林父放下碗筷说道:“小风啊,现在我们这里发展也不错,要不你就回来开个饭馆得了,你一个人在外面,我们也不放心啊!”

抬头看了看父母有些斑白的头发,林慕风觉得心中有点堵,迟疑道:“让我想想。”

林慕风终于还是留在了老家,他回酒店办理了辞职手续,再请一众同事吃了顿宵夜,便再次回到了老家这个三线小城市。

经过考察,林慕风发现在家乡麻辣小龙虾也是非常流行,但多是粗制滥造之辈,不管是卫生还是味道都比不上他所在的酒店。

于是他便在小城的郊区开了一家小店,主打产品是“风一般的龙虾”和“火一般的龙虾”,其实就是不辣的和辣的龙虾。

他的手艺是真的好,每天晚上五点过后便开始忙碌,一直忙到晚上一两点钟才能够结束。

口碑发酵了一阵子后,甚至还有附近城市的人慕名开车过来,连吃带那一下子干掉三四十斤小龙虾的。

而林慕风也成为了亲戚中的有钱人,房和车都是一路升级,三年时间就达成了开奔驰住别墅的“人生小小小目标”。

老婆也娶了,是个白富美,更是个吃货,经常和小姐妹一起开车一百多公里赶到林慕风的店里吃龙虾。

后来她觉得这样太累了,索性便嫁给了他,还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三年头又给他添了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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