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恒安市刑侦总局,prd办公室。
“他从早上来就这样了?”凌若宁看着丁爽,总是觉得他与以往很不同。
这一天,他出奇的没有穿一年四季都不离身的蓝白条纹衫、灰色运动长裤和棕色凉鞋,而是给自己置办了一套还算合身的深蓝色的衬衣,配上黑色西裤,虽然依旧是大腹便便的身材,但看上去精神了很多。
“这和他平时差别很大。”毛七七咽了咽口水,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也不是一开始他来的时候,还是穿得那一套,谁知道出去一趟回来,就成这样了。”曹瑞每天是prd来得最早的那一个,所以亲眼见到了丁爽在短短一两个小时之内,惊人的变化。
此时的丁爽,确实不像平时那般,要么总是露出一副讨好人的表情,要么就在办公桌上呼呼大睡。此时此刻的丁爽,表情很严肃,仿佛刻意想要与人保持着距离感。
“你们不用工作么?”丁爽从办公桌上抬起头,看着三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做出一副很多事情要忙的模样,但此时的prd,既没有案子,也没有超自然事件需要跟踪,所以对于另外三人来说,实在是不知道丁爽究竟在忙什么。
仔细听来,丁爽说话的语气也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虽然声音没有变,但他的语气、音调确实是换了一个人。这时候丁爽的声音,更像是一个所为“队长”。尾音带着一点点上扬和官腔,与毛七七他们所认识的丁爽,根本不是一个人。
“工作当然要工作我们这不是在讨论案情嘛,哈哈哈。”曹瑞打着哈哈,与毛七七、凌若宁聚在一张桌子上,偷偷打量着,这一个不太一样的丁爽。
此时丁爽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没人知道他在写什么、画什么,只是觉得他在掩饰着什么。接着,丁爽打开了一**矿泉水,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这或许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景,要知道,平时丁爽喝水,都是用自带的杯子,从来不会和矿泉水的。在他看来,一**矿泉水三块钱,是个极其浪费的事儿。
毛七七看得瞠目结舌,“乖乖,这货怕不是被夺舍了吧?”
“我也有这种感觉,眼前这个人,根本不是丁爽。”曹瑞说着,“就凭我多年的鬼差经验的判断,丁爽是被强行夺舍的!”
一般来说,被强行夺舍的人,灵魂会暂时在身体里沉睡着,而夺舍的那位会继承着身体的记忆以及身体习惯,而做出原主人习惯做的事情。
但因为丁爽也同样是借尸还魂的“人”,所以夺舍者并没法继承丁爽的记忆与习惯。而是继承了身体原本的记忆与习惯。
“丁爽原本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毛七七托着腮,看着埋头苦干的丁爽,啧啧了两声。
她并不了解真正的丁爽是个怎样的人,但从夺舍这件事情上,大概对原丁爽,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有强烈的自律性,热爱警察事业,为人刻板、严肃,平时会与人刻意保持着距离。
“丁爽以前也是个队长,不过不是刑侦大队的。是在缉毒大队。那时候我刚刚从冥府退休,和凌爷还没有进入prd,只是处理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不过,听以前的同事说,prd的前任队长毛依澜离奇失踪了,所以prd在那个时候,处于暂时封闭和没落的状态。”曹瑞开始回想着十八年前的事情。
“丁爽被调来prd,是原因的。有一次,他去边境执行一项很凶险的任务,听说对面是邻国的大毒枭,杀了好多人,每年走私的毒o品都是成吨的成吨的。警方当然也派出了许多精英,丁爽在那时候,被誉为缉毒大队中,精英中的精英,当时他还有一个外号,叫缉毒赵子龙。据说他在训练的时候,创下了好几项纪录都无人可破。”
“那一次任务,警队失去了很多同伴,不过那一个大毒枭也被缉拿归案了,丁爽也在边境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了伤。听说是子弹穿过了头颅,从额头到后脑勺,整个头颅被子弹贯穿了,很神奇的是,丁爽在那时候并没有死。”
“送到医院之后也只是出于昏迷的状态,取出子弹之后,他昏迷大概七八天,醒来之后,所有人都发现这丁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醒来之后,不太记得以前的同事,生活习惯也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懒懒散散起来,也不再愿意做训练,久而久之也就胖了起来。当时在医院住院的时候,半个月就胖了十斤!”
“医生给出的解释,是颅脑创伤后遗症。主要表现在意识障碍、遗忘症以及后期精神障碍,所以性格、脾气和生活习惯才会发生变化。但丁爽,因为那一次的大难不死,依旧是警队中的传奇。”
“那时候庄局刚刚接任局长的职务,与丁爽也算是亦师亦友,所以知道丁爽醒来之后成了这样,一时心软,加上prd也逐渐没落,于是就把这个清闲的差事给了丁爽,于是丁爽也顺利成章成了队长。”
“后来,确实发生了一些超自然事件,以前都是毛依澜解决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见到的丁爽就是个废柴,根本没有办法解决加上原本prd的人也陆陆续续被调走了,所以凌爷就带着我跟庄局自荐,进了prd。”
“再后来,prd也在警局有了些名气,加上解决了不少超自然案件,庄局也就重视起来了。所以待遇福利也比其他警察好了很多,所以你也就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工资是挂靠在家政公司上,因为普通的警察实在是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