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瞳孔微缩,到了这个层面的领军人物,早已不可能狂傲自大。他说十成,那便是十成,绝对不会少一成。
但林宇还是想知道,这十成从何而来。
“你为何如此自信?”
“因为我已经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而你刚好相反。”
“先说天时,此时大雨将下,大雨一旦下起来,这荒原的土地必定湿滑无比,我的士卒早已穿好防滑草鞋,而你的士卒则没有。两军交战,一方稳扎稳打,一方踉跄不稳,胜败自见分晓。”
林宇抬头看天,神色有些暗淡。
“再说地利,此地乃是平原地带,适合骑兵作战。你为了支援齐都,将手上骑兵大部分派遣过去,所率部众以步兵为主。当你我的步卒交锋之后,阵型势必会乱,到了那时,无论你是胜是败,在此种地形之下,均难挡我后阵骑兵的冲杀。”
林宇向着周军的阵营看去,果然见后方有大批骑兵严阵以待。
“最后是人和,人和我就不必多说了,林元帅应该一眼能看出来。”
林宇仰天叹息一声,道:“没错,不得不说你很会造势,原本必败之局,你却硬生生盘活,不但如此,还选择在这样一个天时地利人和都绝对有利于你的地方与我决战,从这点可以看出,你已然位列当世名将前列。”
李文天神色依旧没动,仿佛林宇所说的赞誉之语,理当如此一般。
“但你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
李文天皱眉,思索再三,道:“愿闻其详!”
“你算尽一切,连天都被你算进去了,却唯独没有把我算进去,这便是你最大的败笔。”
李文天神色微变,“你?莫非林帅以为自己可以与天相斗?”
“哈哈哈哈,年轻人,事在人为!今日,我便要让你知道什么叫做人定胜天!”
李文天沉默了,许久之后才道:“我不信,我不信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天之外,还有谁能战胜我。”
“那就拭目以待吧!”
林宇调转马头,快速回到己方阵营。他虽然说出那般豪言壮语,但其实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不过想用言语打击对方,从而获取微乎其微的一丝机会罢了。
不得不说,李文天真的很厉害。准确来说,他不是一个纯粹的将军,若是单纯的排兵布阵,或许他较自己还欠缺一些。但他厉害就厉害在他不但能排兵布阵,还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可以说他是将军与谋士的结合体,这样的人,往往更加可怕。
大雨果然下了起来,荒原上的大雨看起来比其他地方要恐怖得多,就好像天被捅破了一个窟窿,不要命地泼下大水一般。
这对林宇而言,实在不能算是个好消息。
此时此刻,他甚至想领军后退。但他知道那绝对不可能,一旦后退,李文天的大军便会瞬间咬上来,很快吃掉自己的部队。
既然不能退,那便战吧,狭路相逢勇者胜,总得有一个人躺在这片荒原之上,总得有一个人踩着另一个的尸体走向胜利。
两军开始冲锋,楚军现在唯一的优势,便是兵甲比周军的优良,但随着战争的僵持,再锋利的刀也会卷口,再坚固的铠甲,也会被刺穿。
到了最后,比拼的还是勇气,毅力,以及体力,当然,还有领军者的头脑。
面对装备精良的楚国大军,周军出现败迹。但却无一人畏惧,反而一个个奋勇往前。
在此亡国灭种关头,他们没有退路,既然没有退路,那就只能前进,即便对方的刀兵再锋利,也要用骨头给他磨出缺口来。
面对周国士卒悍不畏死的抵抗,原本就疲惫的楚军更加疲惫,他们甚至认为挡在自己面前的不是人,而是来自地狱的幽魂,杀不死,杀不完。
大雨愈加大了,地面开始积水,许多楚军在奔跑的途中摔倒在地,被赶来的周军乱刀砍死。
战争一直持续了大概一个时辰,尸体已经遍布了荒原之上,鲜血混入泥水之中,变得紫黑而浓稠,一脚踏下去,也不知道会踏在多少人的血液之中。
楚军治军严谨,林宇更甚,所以即便战到此时,即便已经被周军反压过来,还是没有出现半个逃兵。许多士卒死之前,尸体都是往前倒的。
李文天看到楚军的纪律性,总算明白为什么百万联军会大败而归了,总算明白为什么楚国能在短短数年内成为南方强国。
这一战或许能胜,但楚国若保持这种形式发展下去,总有一天它还会回来。
而周国这次即便是胜了,若不彻底改变国内沉积的弊端,早晚一天它还是会灭亡。
看一个国家的强弱,看民!看一个国家的前程,看兵!民富足无忧,则国力强,兵悍不畏死,则国运远。
这样一个国家,这样一支军队,若非自己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又怎么取胜?那已经不是个人力量能够改变的东西了。
楚军开始败了,大批大批的士卒倒下,虽仍有大批大批的士卒冲上来,但等待他们的,终究只有死路一条。
林宇见状,知道今日再也无法幸免。自己打了一辈子的仗,总喜欢以硬碰硬的方式对敌,若无外因干扰,光论排兵布阵,自己可以战胜十倍之敌人,也正是因为胜得多了,最终忽略了谋略的重要性,最终却还是输在了谋略之上,不得不说是个极大的讽刺。
大军折损过半,周国那边也差不多。但他们还有一支部队没有出动,而自己,并没有安排援军,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