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点了点头:“爱卿所言甚是,但……我们如何复活其它的三代吸血鬼?它们又在何处?最重要的一点,攻下卡玛利拉之后,又应由谁来称帝?我不怕告诉你,其实我很弱的,其它的三代吸血鬼我一个都打不赢。”
韦伯斯特愣了一下,心里立刻开始滴血。从来没有想过秦皇竟然会很弱……但仔细一想,就算是三代吸血鬼也应该有强弱之分,万一自己就是运气这么差,复活了一个最弱的三代吸血鬼怎么办?
“呜~~~我的命也太苦了吧。”韦伯斯特终于忍不住了,立刻大哭了起来。
“小兄弟不要太伤心,朕虽然很弱,但朕的军队可不弱啊。”
“别提你的军队了,我不是告诉过你们他们都死光了吗?”
“哈哈哈哈,朕的军队不死不灭。出来吧,三千城管。”银政右手一挥,忽然地面往下落,从土里走出来三千个‘陶俑人’,虽然他们都是陶俑,但手里拿的可都是武器。三千人排列整齐,气势壮大。
“呵~~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银政点了点头:“诸位,与朕北上,踏平天下,重振我大秦千秋万代,一统江山。”
“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三千城管同时转身,几乎以一样的步伐向前进,目标直指北上。
韦伯斯特都傻了,好奇的问:“陛下,这是何意?”
“此乃是孤王的‘不死之师’又名‘城管’,共有三万之众,不多,不少。城管部队不吃、不喝、不疲、不累,见人就杀,遇人就打。寡人就是以此军队统一天下成为千古一帝,那时节闻听城管无不望风而逃,城管过处,鸡犬不留,草木不春。我去过的地方名叫天涯,我走过的路不开花。”
“陛下,其实你可以成为一位现在诗的诗人,你没必要硬作古诗。”
“什么叫现代诗?”
“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之后,我弄几本书给你看你就明白了。大多数都是一些不会做古诗的人,没本事把字数凑成一样,胡乱写一些押运的东西就说这是诗。但又感觉自己亏心,所以就说叫现代诗。就你刚才那句‘我去过的地方名叫天涯,我走过的路不开花。’就很有现代诗的味道嘛。你要早一点做现代诗的话,你早就成诗人了。”
“知我者非爱卿莫属,那我们立刻去城镇看一看,我想立刻学习如何作现代诗。我一定要成为从古至今最伟大的诗人。其实我对江山一点兴趣都没有,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位诗人,但我的文采好像确实有一些另类,所以我退而求其次,我就做一个皇帝。但只要有机会做诗人,我哪有时间去当皇帝啊。”
谁能想得到,原来秦始皇对江山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的梦想竟然是……成为一位诗人,也难怪他会焚书坑儒了,因为他的诗真的很烂……
不过韦伯斯特非常清楚,像这种三代吸血鬼都稍微有一些精神不太正常,在他的面前多夸一夸他的诗做得好吧,虽然自己一句也没听懂,但这样可以讨他的欢心。现在海皇阿普顿一定在追杀自己,银政是自己唯一一个护身符,千成不要得罪他了。
“诶~爱卿,寡人又有一首诗,你看看如何。满庭秋色满庭芳,半堵篱笆半堵墙,野草几枝湖边上,鸳鸯一对正中央。”
“呀~这首诗真的不错,你是哪来的灵感?”
银政非常害羞的抓了抓头:“抄袭呗,现在的作家都这样。这首诗是可乐红酒写的,那年他才13岁,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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