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畏很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在山洞里的时候,他想着吃光虎肉再出发。不想啊,这几天幸亏有虎肉顶着,不然还得打猎找食物。
有意思的是,第一天上路之后十分钟,两头肥熊呼呼呼的跑下来,这就算是投诚了?一气跑到吴畏身边,很不爽的撞他。
多了两头笨熊,拖延行军速度,不然最多四天就能走出来。
肥肉跟着吴畏吃了很多蟒肉、顺便的也分了一些虎肉,实力蹭蹭增长。在这一方面,野兽比兽人还有天赋,它们俩才是实力增长最多的选手。
从奔跑速度就能看出来,明明那么肥,不但能跑很快,还能够跟上队伍整整走上六天。
吴畏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冲这哥俩的忠诚表现,蟒皮鳞甲有你们一份!
此时,一群人站在山坡上,俩笨熊看看吴畏又看看山下。
吴畏说声走,那肥熊不走了,坐下来缩起身体,好像球一样滚下去!
好吧,你们俩赢了,就不信撞不死你们。
吴畏带着队伍跟上两头肥熊,很快来到山下。
一个普通村庄,大概有六七个修习武道的。
有猎犬示警,很快冲出来十几个拿着武器的狼人,最前面几个人都是狼战士。
村落大概有个一百来户人家?却是只出来了十几个健壮狼人,说明别的狼人都被征召上前线了。
两头笨熊终于不滚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吴畏一口气跑过来,放下马车检查这俩笨蛋的伤势……没有伤,俩家伙估计转晕了。
村民中走出来个四十多岁的狼人,拱手道:“敢问贵客从何而来?”
吴畏笑了一下:“路过,马上走,你们不用担心。”
“这样啊。”村民们明显松了一口气。
说到就要做到,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等两只笨熊缓过来了,队伍马上上路。
村民们一直守在村口,直到他们走不见了才陆续散开。
吴畏问小七:“是不是每一个村落都这样?”
“偏远地方都这样,大城市附近能好一些。”
吴畏往远处看看:“认识路么?”
自然不认识,那就一起瞎走吧。
沿着路走出很远才来到一座小城,吴畏长出口气,可算是能歇一歇了。
现在的他无所畏惧,已然是这样,既然没有能力改变什么,只能选择接受。
一群狼人,他是最帅气的那一个,一身晶莹白毛,高大威猛,腰间还缠着一圈白色大尾巴……
从进入小城开始,他们一行就是众人焦点。没有办法,吴畏和身后这些人也太格格不入了,尤其还有两头又大又肥的笨熊。
既然跟我了,就该有个名字,对取名特别有天赋的吴畏经过一分钟的认真思考,赐给他们熊大和熊二两个美丽帅气的名字。
两头笨熊自由惯了,进到城中,竟然还是在山野间的感觉,看见什么都要扑过去。
幸亏有吴畏,用力抓住两只笨熊的肥爪子,好像是牵小孩逛街一样走在前面。至于马车,当然由少年们推着。
进城第一件事就是买衣服。
按说应该先吃饭,不过么,吴畏不想让别人用怀疑和瞧不起的眼光看向他们。
从头到脚全部换上一套,帽子、鞋、手套,整整一套衣服,还有个背包,装上换下来的军靴。
连同三个大狼人都是一起更换了。
又跑去医馆给小七装了假肢。
兽人的假肢只能做一些简单动作,手和胳膊都是固定、不能动的。出于实用目的,这条假胳膊是一件武器,还可以藏着一点什么东西。
吴畏尽量挑选贵的假肢,可惜小城太小,最贵的也不过一百多块钱,等于是挂上一段钢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