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苗女还是踏上了返乡之路,小布包一挎,身无长物,一身素白棉麻,原来系在她腰间的那条丝带,被她挂在了乔家老宅门口的一颗古树上,随风飘扬起来,彩绢似彩霞飞舞。后来才知道,这是在阳明山之时,乔帆送给她的。怪不得,在她朴素衣衫上,看到它有那么一丝得不协调。
公孙念开心地收下了乔帆的金银谢礼,用她的话就是:“不赚白不赚,这么大的事只是破了点财,算便宜他了。”
考虑到终究那寄在齐云山的神器“空谷玉埙”是落入异界之手,黎开的情况也会比以前时候危险的多,待良辰修养几天无碍之后,几人也搭伴启程。不过他们没有想到,因为一时心软没有处置了这乔帆,日后这家遭受了几近惨无人道的折磨,还累及了整个镇落。
不过这是后话,我们暂且不提。
放下赶路的露离几人不说,陪京城中最近动静不小。
清晨,赫连城从自家宅子走出,沿着晨雾弥漫的街道大步而行。年过中年,体态有些发福,步幅略大些,晃动的身子相比往常似乎要更加威武一些,隐隐有当年战场上年前将领的风范。
纵横捭阖,睥睨沙场数十年,如今功成名就,加官封爵,堂堂少保赫连城,依旧难凉热血。
走向皇城,他的腰板挺得笔直,但若是有心者看,终究能感觉到他的脚步略微沉重,眼中也略有疲惫,那是昨晚根本就辗转反侧,几乎不曾入眠。
一辆马车从远处的晨雾之中行驶过来,赫连城抬头一看,是自个的富贵命儿子。
五年前大儿子出军鞑靼,为国捐躯。志铭乃是他二房所出的庶子,最初接进府里时便不得嫡母待见,从小胆子薄又纨绔,纵是他严加看管,却也往往日上三竿才起来,平时花天酒地,不思进取,直到他大哥身后,才略有改变,如今早起,实在是非同寻常。想来这个“不肖子”心思倒是深沉,懂得何时避其锋芒。
赫连轩的眼中有些异色,一点点父子之间的默契和欣慰。官场比战场更需要嗅觉,他觉得自己这个小儿子,也许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
“我送你。”赫家公子志铭道。
赫连城摆了摆手,示意自己还是要走过去的。
赫志铭见父亲笃定,也不多说,只是将马车帘子拉开,之间一道冷光璀璨一闪,印在赫连城满是震惊的脸上。
“呵,想不到啊……想不到你将它给带来了。”
赫志铭笑道:“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此乃先帝御赐不归甲,当今世上,也就父亲大人、定国公侯各有一套,许久不见天光,少保之位明为晋封,实则削权,今日难得父亲受召上朝,怎能不风风光光一回?”
赫连城抚掌大笑:“嘿!你小子,想不到我赫连城心性直白,到养出你这么个心思深藏的兔崽子!”
“冬藏为秋收,是当年父亲教授的,儿子自然是不敢忘。”
赫连城点点点头,走进马车内,一道阳光透过晨雾穿进马车。
“叮……”
不归甲前放着一把宝剑,阳光照耀之下,青绿色的光芒折进眼底,有些夺目。
赫连城将手放在剑刃之上,微微用力,鲜血就顺着血槽滑下。
想当初,疆外战乱,先后有四名将军向着老皇帝请战,皆是殒身战场,没有回来,还丢了整个西部走廊。
老皇帝几乎昏死过去,举国选拔能人奔赴战场。
正当此时,赫连城和定国公侯齐玉异军突起,杀得敌军七零八落。三战三捷,疆外之人听闻两人名字,闻风丧胆。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皇帝龙心大悦,觉得此战胜在定军心,安社稷,不顾古稀高龄,穿甲带械,御驾亲征,硬是为两人带来不归甲和无鞘剑。
“身披不归甲,手提无鞘剑,朕赐与你们,是为让来扰敌人不归,我朝大军一往无前,切记,切记,切记!”
老皇帝的话语历历在目,赫连城回忆之时,赫志铭已经为他宽衣解带,换下朝服,披甲带胄,俨然一副上战场的装扮。
当年他不过是跟在齐玉身后的一个毛头小子,天时地利不好,家里的几亩田交不上公粮,只好将他派来当兵。赫连城自诩没什么脑子,但有一股子冲劲,只知道这做士兵的,要信任上头,上头叫你去做的,就是得拼尽一百的力气去做。
那时,黎天也就是齐侯和庞太傅身边的随帐参谋,他赫连城就跟着鞍前马后,冲锋陷阵,运气好的是,他不仅活下来了,还顺手削下了蛮骑小首脑的脑袋,得以在这陪京之中做了官,还是不小的官。
自己虽然多年来明升暗降,但也算是享受齐人之福,难以忘记的,却是是沙场战吼,齐候和庞懿的满脸毅然。
齐候逝去之时,乃刚解其戴罪之身,小侯爷齐暄也被发配边疆戍守,得到消息时,他当场气得昏厥,想着侯爷身后之事不能如此,赫府上下披麻戴孝三天,齐府上下洗扫一清,送定国公侯好走。
不归甲与无鞘剑,原是老皇帝赐给齐玉和自己一人一件,到此,才重新归在一处。
而如今,黎天又被诬告入了牢狱之中,他赫连城,要去做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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