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军事历史>皇帝好多啊>第二百九十章 百家思想 三

新兴地主阶级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把自己说成是代表一切人利益的,尽管实际上他们并不能代表劳动人民的利益。

在战国时期,反映劳动人民利益的思想学说和学派,主要有以墨翟为代表的墨家,以杨朱为代表的扬朱学派和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

他们的学说都属于劳动人民思想的范畴。

由于他们所代表的阶级和阶层各不一样,因此,他们的学说思想又有差异。

墨家是小手工业者的思想代表,杨朱学派代表小土地私有者的利益,而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则是下层农民的代言人。

许行的主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主张君民并耕之说。

许行说:“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音同庸}飧{音同孙}而治。”他认为贤良的国君要和老百姓一起参加耕种才能吃饭,自己做饭吃,还得为老百姓办事。

《吕氏春秋·爱类篇》提到:“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男亲耕,妻亲织,所以见致民利也。”

焦循在《孟子正义》中说:“神农之教,即所谓神农之言也。”

这与孟子所说“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相合,内容也与许行君民并耕之说相符。

因此,可以认为《爱类篇》这条材料应该就是许行的思想。

许行还认为,如果国君不与民并耕,而是像滕文公那样,拥有储藏粮食的仓廪和存放钱财的府库,那就是损害老百姓来供养自己,这样的国君就不配说得上贤。

这是许行对当时统治者的尖锐批评和控诉。

许行君民并耕之说的提出,是由于战国时代战争频繁,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因此他强调国君必须重视农业并亲自耕作,以救时弊。

第二、提出“市贾不二”的价格论。

许行在主张社会分工互助的基础上,提出从事农业劳动的要可以用农产品直接去交换手工业产品,如帽子、锅甑和铁制农具等。

这是一种以物易物的交换办法。交换时的价格是如何规定的呢?许行认为:“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五谷多寡同,则贾相若;屦大小同,则贾相若”,即市场上的同种物品数量相同则价格相等。

这样,市场上的各种物品的价格都有了统一的规定。比如一尺布或一斤麻、一石谷的价格是多少钱,市场上所有的布、麻、谷的单价都相应的是多少钱。

某种尺寸的鞋多少钱一双,则所有同样尺寸的鞋都是多少钱一双。

这样,在市场上的同种物品只有一种价格,没有第二种价格,这就是“市贾不二”。

许行认为,这样一来就不会再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即使小孩子到市场上去买东西,也不受欺骗。

许行的主张反映了战国时期贫苦农民的利益和要求。

君民并耕之说,反映了当时贫苦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和共同劳动思想。

它要求人人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这种主张却只能是一种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

许行的主张与儒家孟子所主张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的思想是针锋相对的。他的价格论反映了当时贫苦农民反对商人利用市场高利盘剥,要求调整物价的原望。

这种主张比杨朱的“为我”、“贵己”而又不“纵欲”、“侵物”,更激进一些。

杨朱代表的是小块土地私有者的利益,他们只要求保护其小私有者的财产;而许行则代表贫苦农民的利益,他们一无所有或者虽有也不多,仅靠两手劳动维护生活。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使许行对社会分工和价值问题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

孟子的“劳心”、“劳力”的社会分工说,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的成分。因为社会分工的不断扩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所以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现象。

它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进步,当然这个进步是建筑在劳动人民付出血汗代价基础上的。

随着阶级的消亡,这种不合理的社会分工也会逐步消失。

孟子抓住许行关于社会分工理论的弱点,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把脑力劳动者和剥削者等同起来,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工的必然性为剥削制度进行辩护,时而把它说成是“天下之通义”,提高到普遍原则的高度,从而论证了剥削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这当然是十分错误的。

许行的价格论只注意到了物品的数量{长短、多寡、大小等}而忽视了物品的质量。

这说明许行并不了解生产品价格构成的原理,因此他的价格论只能流于空想而根本不能实行。

孟子强调了同种物品的质量相差悬殊很大,生产同种物品,所需付出的劳动的多少也很悬殊。

他抓住许行价格论的这个漏洞,认为许行把不同质量的物品规定相同的价格,就会造成天下大乱。

生产质量不同的产品要付出不同的劳动,如果市场规定的价格是一样,那么,质量高的产品就会没有人生产。

?因此,孟子认为:“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

就是说,用许行的办法,结果会使人互相弄虚作假,这样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

这里,孟子夸大了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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