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军事历史>逍遥江山>1934章:有所取必有所舍

杨峥的确在想着心事,而且在他看来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大事,苏州的改革。

改革,用他前世的话儿说,便是指各种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宗教组织作出的改良革新,相较于革命是以极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权以达成改变现状的目的,改革是指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之内实行变革。 通常一个改革是否能成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命运,若成功可让该国走向稳定局势,若失败可能遭致内乱或冲突,而用古人的话儿说,改革就是变革,革新,废除祖宗之法,从而达到一个全新的面貌。

与这个词儿,其实用不着他思索这么长的时间,他思索的是延续中国两千来三次重大改革。

没错,就是三次,虽说期间也有不少其他的动静不小的改革,如赵武灵王下令作战时改华夏传统长裙长袖服装为胡人紧凑短衣长裤,彻底改变了中原的服饰,又如王莽推行周朝的井田制,将天下田改名‘王田’,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最终落得身死国灭的下场,可以说中国延续了上千年,大大小小的改革不下百次,但其影响巨大的,在他看来,不过三次而已。

第一次不用说,地球人都知道,商鞅变法,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8226;书解篇》)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没有商鞅的这次变法,未必有就有后来的大秦帝国,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都办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上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祭肉来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由于商鞅变法侵犯了秦旧贵族势力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秦孝公死后,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致死,其下场让人心寒。

第二次就是王安石了,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四月,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至此王安石的新法昭告天下。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希望通过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王安石倒是没受到什么迫害,也只是丢了官职,在家闲住而已,可对其变法世人却多有微词。

元佑元年,王安石去世,司马光曾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方今……不幸谢世,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朝廷宜加厚礼,以振浮薄之章进行了肯定,而对作为政治家的王安石,进行了全盘否定。

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朱熹多次批评王安石及其后学:“学术不正”,“坏了读书人”。等到南宋时,朝廷以王安石”三不足“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锐行变法,但因性格、运气、旧党及富豪反对和用人不当,导致变法失败,其人亦被旧党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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