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恐怖悬疑>一栋别墅的现代探灵记事>第一百九十八章 六芒星

尽管我对沐晓风的最后一句话并不抱有任何好感,但还是点了点头答应帮他保护肉身。看着已经施法之后倒在安静沉睡着的沐晓风的面容,我的内心感触良多,一边用手抚摸着他的头发一边在心底开始自言自语:原谅我无法真正接受你的信任,你走的每一步路都异常的疯狂,纵使你拥有极大的获胜可能我也不敢苟同。但是我必须得陪着你,这是老板的命令我无法违抗。而且……我摸了摸我的口袋,里面是一个银色的遥控器,其对应的便是沐晓风后颈里的那个装置。这个是协会在那件事情之后委托晴明交给我的,作用很简单就是短时间内控制沐晓风的行为而且本体无法对此产生记忆。他们希望我能制约他的行为,一时也好一世也罢,反正在他们的心底我占据了多数人类共有的软弱和仁慈,纵使把沐晓风的操纵权交给我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所以对不起啊沐晓风,我迟早都会辜负了你的信任。我在心底把这些话说完的时候突然感觉轻松了不少,却在起身之时突然被沐晓风抬手拉住了手腕。

然后沐晓风突然睁开了眼睛冷冷的看着我,我有点心虚,瞬间以为他是假装施法成功后用了读心术来故意套我的话。但他后来猛然一个起身飞扑然后张口便咬我脖子的动作还是让我打消了这个疑虑,一个头锥外加背摔的动作把沐晓风甩出去之后我几乎可以确定灵魂互换的法术已经成功,现在操纵沐晓风身体的绝对是另一边的巨型灰毛狼。

被我甩出去之后的沐晓风在地上打了两个滚之后趴在地上恶狠狠的呲着牙齿并且十分愤怒的瞪着我。因为关于灵魂互换的案例我看了不少所以出现眼前的情况我也只是惊讶了一下,而后很快反应过来用自己怀里的抱着的亡灵书反击。

沐晓风偏爱用水缚咒一类看似平和实则残忍无比的法术,而我责不然,纵使亡灵书里的大部分法术都是偏于暗黑系的我也一定会选择点效果较为平和的使用出来。比如,我现在正在念叨的千藤爪的咒语。它没什么攻击力,但是一旦缠上猎物的身体就会立刻开花然后疯狂的释放麻醉类气体让猎物暂时失去战斗力。虽然现在是冬天这种木系法术的威力一定会大打折扣,但是总好过水缚咒那种一旦认准目标就是把它整成残废的咒语强点吧。

由于千藤爪只有攻击范围的设定而没有认准目标的特性,所以一念完咒语并确定它开始起效之后我便立即抬脚往后撤离,同时大声告知身边的同伴尽快后退出沐晓风周身十五米的范围外。从咒语开始念完到效果完全覆盖至特定范围只需要一两分钟,不过只要的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能退的出去其他的人几乎不需要我来担心。

随着大家一同往后退的动作“沐晓风”脚下的石滩上忽然冒出了无数的绿色藤蔓把他伏在地上的四肢缠了个结实,身体内部灰狼的灵魂对眼前的发生的事情一时好奇竟然没有立即产生反抗的本能。而他的吃顿瞬间给了地下藤蔓使力的机会,几乎几秒的时间里“沐晓风”的下半身便被绿色的藤蔓尽数覆盖,他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动起身子要做反抗,但时间明显已经晚了,从地下疯狂汹涌出来的绿色仅在一秒之内便把他的整个身体吞噬了。而后,周身十五米范围的石滩上绿色的藤蔓越来越多,很便在“沐晓风”原先所在的位置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茧状物。然后,白花尽开,我们围在周围的不得不捂住口鼻才避免了自己中招的可能。

我以为至此“沐晓风”就会乖乖安静下来等着另一边的“狼”读取记忆结束,但是我显然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灵魂互换在共享身体内记忆的同时也会顺带共享身体里的所具有的能力。因此之后被我忽略的地方就展现出了它最大力量,“沐晓风”开了一个爆发直接就把缠在他身上的藤蔓炸成了碎片,然后一个飞跃就把我扑倒在地。眼看本人性命不保,我异常惶恐的摸着口袋里的遥控器准备随时开启它,思及沐晓风的灵魂还在灰狼的身体里我使用它之时一定要小心。

好在千藤爪里的麻醉作用在此时起了效果,就在“沐晓风”张口把牙齿贴在我皮肤上的时候他突然倒在我了身体,大眼睛惶恐的睁着身体却动也不能动。感觉自己施咒又成功了一次的我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用手抱住身上“沐晓风”的后脑勺低声劝说道:“小狼乖乖~不要再胡闹了好不好。”我承认连着两次的施法成功是让我有点得瑟啦,但好歹瑕不掩瑜。

就在“沐晓风”这边安静下来之后“狼”的那边又出现了新的状况,它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突然撒开爪子就开始往河滩深处的树林里狂奔。由于现在它的身体里住的是沐晓风的灵魂,所以身边一众围观者只敢看而不敢拦。最后还是我忍不住抄起人手喇叭对着“狼”跑动的方向大喊了一句:“沐晓风!!!你丫给我滚回来,你究竟还想不想回你自己的身体了!!!”听到我这一声怒吼“狼”才低吼了一声然后磨磨蹭蹭的往我们这边移动。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它,如果我不吼这一嗓子它绝对又会跑没影儿了。

缓慢的从远处走回来之后“狼”突然用粘糊糊的舌头舔了一下我的脸,有意暗示我接下来的行动。他大概是怕我忘记了所以特地提醒我一番,真是的,你就不能舔手吗,脸上粘糊糊的一摊口水真得好恶心。

沐晓风的计划就是把狼的灵魂囚禁住而让它的身体变成一


状态提示:第一百九十八章 六芒星--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