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忠明的爹妈在他五岁那年就去世了,后来,他是被大伯养大的。不光大伯,几个叔伯、姑姑,也对他有恩,给吃给穿,至少没让他饿死冻死。
等到他能挣工分了,他就开始存钱,先给自己建了两间房,好歹算是有个家。
这些年,他一直存钱,就想说个漂亮媳妇儿。
他知道,很多女人都看不中他,觉得他没爹没妈,负担还重,这条件有点差。
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负担压根就不重!
这几年,他确实每年都拿钱贴补叔伯家。挣来的口粮,大部分都落进了堂兄弟家孩子的肚子里。
别人只看到他贴补亲戚家,却没想过,当年条件那么差,家家户户都快饿死人了。他大伯二伯叔叔姑姑,一大帮子亲戚,没人嫌弃他吃得多,一家一把米,把他养大成人。
他现在能丢下这些亲人不管吗?不能!
他余忠明就算这辈子都娶不到媳妇,也不做忘恩负义的人!
更何况,他也不是傻子!自己都吃不起饭了,还打起脸充胖子,把口粮省下贴补别人,这事他也不会干。
要真那么做,饿死了他,那才叫亏呢!
他想得很清楚,只有先把自己顾好,把身体养好,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到时候,他随便补贴一点,都比省下口粮贴补别人来得强。
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很正确。
这几年,他一直偷偷摸摸去山里捕猎,然后把猎物弄到城里卖了,转手又买了粮食,再去城里倒卖。
这中间赚取的差价,足够他滋润地过一辈子了。
又因他经常贴补亲戚家,所以他买粮食,还真没人怀疑什么。几年下来,谁也不知道他赚了钱。
什么叫闷声发财,这就是了。
手里有了钱,余忠明又生起了娶漂亮媳妇的心思。他这人呢,有点挑剔,就喜欢长得漂亮的小姑娘。丑的壮的,他还真看不上。
于迎娣刚来清泉大队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个人了。后来他又发现,这个女人对秦建国有所企图。
本来嘛,他还挺稀罕于迎娣这女人的,毕竟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可等他知道于迎娣的小心思后,这心里就有点不爽,那点子稀罕劲也没了。
可他不稀罕,并不代表,他看不上这人。
反正他年纪也大了,不好太过挑剔。能有机会娶到这么好看的媳妇儿,他已经心满意足。
至于这媳妇儿人品咋样,心里有没有人,他倒是不太在意。在他的认知里,媳妇嘛,只要娶进门了,就会跟他好好过日子。
要是实在不听话,他可以教。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一直注意着丁东方和秦建国,见两人上山,他也跟着来了。
等秦建国一走,余忠明盯着崖洞看了两眼,听到里面传来隐隐约约的叫声,他心里就有了计较。
崖洞并没有窗户,里面很黑。之前采石场的工人住在这里,都点油灯,或者打手电筒。
现在嘛,乌七八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余忠明早年打猎,经常夜宿在崖洞,对这里的环境,他比谁都熟。
顺着娇滴滴的叫声,他稳稳走过去,刚挨近于迎娣,一股浓烈的香气扑鼻而来。
这味道……黑暗中,余忠明的眼里闪过一抹兴味,他没想到,于迎娣手上竟然也有这种东西。
这是一种带有迷惑效果的助兴粉末,一般只有那种地方才有。也不知道于迎娣一个黄花大姑娘,到底从哪弄到这玩意儿的。
“建……建国哥……你……啊……你来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于迎娣早早把粉末撒在崖洞中,这样即便秦建国不上钩,也由不得他了。
这会子,用湿手帕捂住鼻子的她,也难免受到影响。
娇滴滴的声音就在耳边,鼻息间尽是女人独有的香气。余忠明双目赤红,他啥也不说,直接把身上的衣服全部扯掉。
于迎娣躺在石床上,为了方便,她啥也没穿,光溜溜的。
余忠明刚扑上去,立马就察觉到,手下的触感不对。
这女人居然这么大胆!
不过大胆也有大胆的好处,正好便宜了他!
“建国哥……你之前……都不理我……呜呜呜……”感受到扑过来的强壮身躯,于迎娣伸出手紧紧攀着对方的肩膀,声音随着身上的动作起起伏伏,“嗯……啊……呜……”
余忠明不是生手,于迎娣更是熟手中的熟手,老司机中的老司机。
两人就在黑乎乎的崖洞中,在粗糙的石床上,来了一次又一次。
完事后,双方都很满意。
丁东方“拉完肚子”,悄悄回到采石场,听到崖洞里传来的动静,脸上露出奸诈的笑容。
他现在还不能走,得在这里守着,免得“秦建国”吃干抹净不认账。
这一等,直接从下午一点,等到傍晚五点。
“啪!”丁东方又拍死一只蚊子。
此时此刻,他的脸上除了不耐,还有隐隐约约的嫉妒。
同样是男人,为什么“秦建国”各方面的能力都这么强?
反观自己,事业方面不顺利也就罢了,就连那方面也……丁东方龇牙咧嘴,脸色顿时变得狰狞可怖。
“哼!队长啊队长,就算你什么都强又怎样?还不是被我玩得团团转……”丁东方自言自语,但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崖洞里传来的一声尖叫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