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兰跟淳于珟早就到靠山屯了,因为她刚跟张二勇退婚,不想这么快被屯里人发现她又找别的男人了,免得有人乱嚼舌根。所以就把淳于珟藏在家中,不叫人看见。
好在她家是前后两进,瘦丫他们住在一进不大往她的屋子来,所以,就把他给藏住了。
这几天,沈若兰办了几件大事儿,一是把西瓜和瓜都卖了,只一亩地的西瓜和瓜本来也没多少,上回爹回来时还卖了一部分,剩下这点儿都让她低价卖给大春和大庆了,他们哥俩从沈若兰这儿低价买了西瓜和瓜后,在搁车拉着,拉到镇上或县城去卖,低价买高价卖,赚个价差!
另外,她还干了一件大事儿,就是偷着给山上那些庄稼浇了一次水。
这段时间雨水很少,山上的庄稼本来就旱,加上没有下雨,很多庄稼都要旱死了。
沈若兰一见如此,就偷偷的在井里收了不少水在空间里。
因为空间是个棋盘,那一道道格子像一条条小水沟似的,能存不少水在里面。沈若兰便悄无声息的走了几个来回,把庄稼痛痛快快的浇了一遍,将那些濒临旱死的庄稼又救了回来。
本来要死的庄稼被她这么一浇,非但不能死了,还变得郁郁葱葱起来,一看就是要丰收的样子。
她干的第三件事儿,就是把欠段夫人的那些花样子都给她送去了,送花样子时是她们俩个人一起送的,俩人骑着一匹马,趁着天还没亮就起身,在县城里呆了一整天,晚上天黑透时再回来,没一个人发现的。
不过,虽然靠山屯的人没发现,却被一个外村的熟人发现了,这个人就是张金凤。
张金凤是跟她爹进城卖菜的,说是卖菜,其实说是来溜达是更贴切,她只在集上呆了一上午,晌午吃过饭后后,就把菜摊儿丢给了老张头儿,迫不及待的出来逛了。
她逛的地方无外乎就是成衣铺子,银楼,胭脂铺子和书坊。
逛成衣铺子、银楼、胭脂铺子就是为了买到点儿便宜又好看的布料胭脂等,好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些。女为悦己者容嘛,哪个女子不希望自己能打扮的漂亮点儿,惹男人注目呢?
但是,逛书坊的目的就不那么纯了,她连字都不认得,又怎会喜欢看书?之所以喜欢逛书坊,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的——就是为了结识那些年轻俊俏的书生,好给自己择一个乘龙快婿呢!
她都十七了,快成老姑娘了,可还没有婆家呢,她爹娘偏心,一门心思的顾着儿子,根本就不管她这个闺女的死活,所以她只好自己为自己打算,自己琢磨着给自己找个乘龙快婿了。
可惜,她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守株待兔似的在书坊、书院徘徊了好几个月,还没有一个英俊富贵的公子哥相中她呢,往往都是她相中人家,一盆火似的赶上去,结果被人家一盆凉水从头泼到脚,把她的火彻底浇灭了。
还好她心理强大,被打击了无数次依旧顽强的坚持着,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势头,这份坚定的意志力,还很值得别人学习呢!
这些天,她还和往常一样,丛集市上出来后,守在书坊的门口儿,眼珠子滴溜溜的从那些进出书坊的年轻公子身上溜过,正看着,一个神色冷峻的男人,骑着一匹淡金色的大马从书坊钱走过。
那男人神色淡然的骑着马走在街上,俊朗清冷的眉眼,睨视天下的气势,与生俱来的贵气和举手投足间的风度,一下子把她认识的所有的男人都给比下去了,仿佛在他的面前,那些男人根本就不值一提了似的。
她痴痴的看着那天人一般的他,只觉得他身后的人,物,景,甚至是天和地,都变得模糊不清,似乎这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人一般,张金凤心一下荡漾起来,一波接一波,再无法平静。
这会子,只要这位公子肯向她勾勾手指,她肯定就能不顾一切的跟着他,生死追随,谁拦着都不好使。
然而,那位公子像没看着她似的,甚至连一个眼神都不曾给她,有径自打马,潇洒离开。
张金凤看到他后,眼里再放不下第二个男人了,见他走了,毫不迟疑的拔腿追了上去。
街上的人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张金凤在人群中一路突围,跑跑停停的,见那个俊逸非凡的男人终于在一家酒楼前停下来,翻身下马,大概是要上酒楼吃饭的样子。
张金凤见机不可失,赶紧往手心儿吐了两口唾沫,捋了捋头发,把头发捋的整整齐齐,油光铮亮的,刚要上前去搭腔,这时,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了!...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