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跟众人吃得大汗淋漓畅快不已的时候,休斯顿警局罪证实验室次席鉴证官—梅西·林,林煜正穿着全套防尘服,戴着口罩、手套、鞋套在现场怔怔的站着。
这里是酷路泽的安全屋,警方几乎在对面走廊爆炸过后不到五分钟就找到了这间屋子。待警方确认安全以后,鉴证就进场了。
但林煜站这儿不动已经半天了,其他人都很默契的没去打扰他,而是从他身边路过,默默的开始摆放号码牌、拍照、把一件件东西放进收纳袋,并做好编号和登记。
林煜双手叉腰,如同茶壶一般站在房间的正中间来回扫视着。
用鉴证人员的眼光来看,几乎瞬间就可以判断出地上的脚印有两种不属于警察的,一个是球鞋的,一个大概是某种运动鞋的,这两种鞋都是不会出现在执勤的警察身上的装备。
警察可以穿皮鞋、作战靴,但绝对不会有球鞋出现,哪怕是黑色球鞋都不行。这是警方没有明文规定,但所有人入职的时候都被长官千叮咛万嘱咐的一条规则。为的就是现场勘测的时候,只要看到球鞋鞋印,就知道不是警察的。
林煜没去看底层的爆炸现场,那里有专门的同事负责。同时,作为一个轻微洁癖患者,去那种血肉模糊、瓦砾成堆的地方,无疑是一种很不好的体验。
他现在站在这儿,是在琢磨一件事——第二个人过来究竟是干嘛的?
他几乎可以肯定第二个人是尾随那名已经被打成了破娃娃的街头逃犯而来,并且也是第二个人安排的爆炸装置并引爆的。
可为什么这个人没有把扔在地上的枪、背包以及包里的成品大麻烟捡走?
难道这人过来是来灭口的?
这个想法刚刚升起来就被林煜自己给掐灭了。如果对方是来灭口的,那名逃犯根本没有机会最终曝尸街头,林煜绝对不会傻乎乎的认为,一个能在短时间内安排好建议炸弹并炸死五名警察的专业人士会用不好枪。
他更不会相信,一个一路追着逃犯而来的专业人士,会没有机会在那辆现在已经面目全非的野马上来个大大的“surprise”。
手机找到了,枪击警察的枪找到了,换下的衣物找到了,大麻烟也找到了……随着一样又一样物品被放进证物袋,林煜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了。
不是灭口,不是销毁证据,不是追踪,不是狙击警方,一个个可能性在林煜的脑海中被排除。
鉴证界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叫证据不会说谎。
当鉴证人员通过扫描脚印后建模分析确认,房间内除了已死的逃犯外,还有一名身高1米83到1米95,体重170-190斤之间的健壮男性曾经进来并短时间停留过。
通过继续分析脚印得知,这名男性曾站在窗口确认对面的爆炸效果,同时翻检过室内的物品。而经过鉴证人员现场初步检测,未在物品上发现可疑指纹。
林煜感觉自己的右手指尖在微微颤抖,这是中枢神经系统极度兴奋带来的肢体末梢神经轻微失控。
终于碰上专业的对手了。
相较于那些戴个手套就以为自己不会留下指纹就能脱罪的黑帮人士来说,这位暂时被林煜命名为大名“炸弹男”小名“弹弹”的男子,才是真正的高手。
与这样的对手隔空斗法,才不会辜负自己那一肚子鉴证知识。
林煜看完自己想看的东西以后,闭上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眼睛都没睁开,直接说道,
“记录,炸弹男,又名弹弹,身高1米83到1米95,体重斤之间,具备较专业的知识储备和犯罪技巧,年龄30岁以上。经初步判断,此人接受过专业机构的军事训练,并参与过鉴证培训。”
在一旁的助手原本正在随身的小本子上飞快的记录着,写到这儿忽然抬起头一脸不解的看着林煜。
他无法理解林煜是为什么会认定对方参与过鉴证培训?
林煜依旧闭着眼,这么一方面能在脑海内疯狂整理、归纳刚刚看到的各种痕迹、分析数据,同时,眼睛不大的人都喜欢闭着眼凹造型,e。。。。
“弹弹是尾随逃犯进房,逃犯前脚离开后者就已经完成了炸弹设置并进房了。对方听见爆炸声时,步幅、步频都没有发生改变,到窗前看了一眼确认效果。由此可见,对方不仅仅是接受过军事训练,同时还参与过实战,对爆炸非常熟悉。”
整个房间里面的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站直了听着林煜的分析。
对于这帮子鉴证人员来说,最能让他们服气的,就是在专业领域上比他们更强。
而林煜,已经从多次的现场勘查分析当中,证明了这一点。
林煜的语气也不自觉的兴奋起来,继续说道:“最关键的是,这名叫弹弹的嫌犯,居然在按照鉴证流程及守则对房间进行快速搜索的。你们现在看标号72的笔记本,尤其是笔记本的封皮。”
站在门口负责保护现场的巡警也好奇的伸头进来听着,他是一名刚进警局不久的警察,这里面所有的东西对让他充满了好奇。他很想知道,这名华裔鉴证是怎么闭着眼睛都能记起这么多标号,以及标号所代表的证据上面的细节。而他更想知道的是,为什么同样的东西,在这个华裔眼中,就能推理出这么多线索。
站在收纳箱旁边鉴证随手从收纳箱里把标号72的笔记本拿了出来,作为经过专业培训的鉴证人员,在这些物证没有在实验室里完成全套流程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