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看看。”
绕到矿井后的荒土山上,果然在山顶上看见了许多蹄印和一些粪便。
宾克斯稍做查看便断定道:“是马蹄印,从粪便来看应该是戈壁产的那种棕色马,在我们这里又被称为沙盗马。”
“沙盗马?”爱莉丝疑问。
宾克斯解释道:“是我们戈壁上产的一种马,个头比一般的战马略小,它的蹄长坚厚,多为棕色。军队里一般不用这种品质不好的马,只有沙漠里的沙盗才会大批使用,所以被称为沙盗马。”
“哦,我在城里见到过。”爱莉丝问说:“你的意思是沙盗干的?”
“现场迹象是这么显示的。”
“真奇怪,难道假尼西姆是沙漠强盗?沙漠里的强盗会跟卢尔卡夫爵士盗有仇吗?还是说因为和爵士有仇才去沙漠做了强盗?”
宾克斯说道:“一般人是不敢谋杀市长的,何况是这么多人。刚才艾普西林先生提了三个问题,现在第三个问题很有可能就是强盗,那第二个和第一个又是什么呢?”
艾普西林点头:“这里是第一现场可以肯定。大家不妨按逻辑来推想一下看,凶手怎么能把死者都集中在这里,又为什么现在没有打斗的痕迹。宾克斯大人你说过,随行市长出行的治安员都是西砂市的精干,何况还有市长自己的侍卫在这里,一定也不弱。”
宾克斯想了想,道:“很可能是凶手利用了卡利德市长为诱,将死者都引到了这里然后一举革杀。至于现场为什么没有打斗的痕迹……”
“精神控制、埋伏陷阱,或是用了什么东西或者魔法阵,以上这些都有可能让死者失去反抗的能力。”爱莉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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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写一本书《我的奇葩老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