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却很少有人知道,汉高祖刘邦这个家伙,在当上皇帝之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流氓。
这位大流氓皇帝,在没有成为皇帝之前,就是个无业的游民,每天一起来,就直接去樊哙的狗肉摊子上吃早饭。
对于这样的一位发小,樊哙是实在惹不起,只能卷着铺盖卷过了江,打定了躲起他的主意。
只可惜,刘邦绝对是个惹不起也绝对躲不起的大神,居然在某一天骑着一头老鼋过了河,再度的找到了樊哙卖狗肉的摊子。
樊哙惹不起刘邦,索性就把怒气发泄到了老鼋的身上,一刀将这老鼋抹了脖子,连壳带骨,就连膛都没开,就直接将它合着狗肉一起的下了锅。
这一锅狗肉的味道,那可是绝对的赞到了家,那浓烈的香气,将一众江边的人都引去了樊哙的摊子,让他的生意空前的好了起来。
而刘邦这尊大神,也少不得因为这件事以樊哙的恩人自居,直到当时的秦国彻底被颠覆。
久而久之,樊家的狗肉也是名气越来越大,到了最后,人们甚至为这狗肉编了一首民谣,说这狗肉滚三滚,就连神仙也都要坐不稳。
虽然这话并没有得到过印证,但是,这狗肉的鲜美由此可见一斑。
“三弟,所以啊,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你这煮狗肉的汤,肯定是用甲鱼吊的,对不对?”
我将关于刘邦和樊哙的历史典故讲完,这才笑着对张中一说道, 随手用汤勺再度的在自己的汤碗里蓄满了汤。
“二哥,你的答案已经很接近了,只可惜,那个东西它不叫甲鱼,而是叫做鼋!”
张中一在自己的汤碗里同样的装满了一碗汤,一边小口小口的品尝着,一边斜着眼对我说道。
“三弟,说来说去,不就还是这个吗。”
我满带戏谑的用右手做个乌龟爬的动作。
“二哥,那你可就真的错了。”
张中一笑了笑,眼看着我碗里的汤已经喝完,这才替我耐心的将汤蓄满。
“鼋和甲鱼,完全是两种东西,口味也都是完全不同的。一般而言,鼋喜脏水,而甲鱼喜欢净水,鼋吃荤而甲鱼吃素,甲鱼肉有独立的味道,可以作为独立的食材使用,而鼋则恰恰相反,必须要与狗肉炖在一起,才是最棒的美味!”
张中一一边喝着汤,一边对我耐心的解释道。
“狗肉对于大多数有身份的人来说,虽然他足够美味,但是却绝对的搬不上大雅之堂,而鼋肉只能和狗肉搭配,其结果自然也是可想而知的了。”
我一边喝着汤,一边忍不住的叹息道。
“我的亲二哥,你这样说可就完全的错了,至少在咱们国家来说,这鼋,就是国家绝对要保护的东西。”
张中一对着我神秘的一笑。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东西应该是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吧,也正因为如此,市场上这东西可以说是贵的离谱,而且,他们卖的东西,也绝对都是养殖出来的,个头不过才这么大一点........”
张中一说着话,双手合在一起,对我比出了一个足有巴掌大小的圆圈。
“不过,这样的小鼋,是没有可能吊出这么鲜美的好汤来的。”
听着张中一的话,我的心下忍不住一阵的发紧。
虽然他和我谈的,一直都是厨艺之道,但是我却明白,他的话语里,似乎始终都在暗示着一件事。
“二哥,你要不要去看看我的汤锅?”
张中一笑了笑,拉住我的胳膊,直接的进了他的店铺,从前面进入了他位于后间的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