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除此之外,这些人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他们要求入股北桐玻璃厂,周方远需要放开入股的门槛,接受他们的投资。不过周方远也不会白白把股份卖出去,既然对方要入股玻璃厂,那他就要求继续增持康宁的股份,花钱也可以,把自己的股份提升到20。
光是这个问题,他们就争吵了整整一天,最后得出的结论如下。
北桐玻璃厂授权康宁专利使用权,康宁需要支付每年数百万美元的使用费,生产出来的玻璃也不允许销售给米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的厂商;周方远的北桐玻璃厂,产品同样不能进入米国,而且要和康宁保持同样的定价,不能相互打价格战。康宁将会补偿周方远5的股份,同时拿出5的股份,周方远以两千万美元买下。而北桐玻璃厂,放出20的股份,售价五千万美元。至此,和康宁的第二次交易完成。
周方远成了康宁的第一大个人股东,而康宁也成了北桐玻璃厂的第二股东,北桐玻璃厂失去了米国的市场,同时也将康宁堵在了米国的市场之中,让其不能对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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