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哲别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转身去传达胡忧的命令。
哲别走后,胡忧又看着那些城防发呆,他真是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心惊。他真是没有想到,这个康拉德能把一个白云城,布置成如此规模,这次能以三万奔驰了八百里的士兵,攻下此城,还真是侥幸啊。
你看这康拉德把这白云城建得,光城墙就足足有十五米高,八米厚,城墙的设计,还不是通用的正方平面形,而是多边菱形。多少有些数学知识的胡忧知道,这样的设计,要比普通的城墙结实一倍不止。如果用常规的攻城方法,就算是霹雳车,都很难砸开这样的城墙。如果不是用车弩突如其来的砸开了城门,光是要蹬上城头,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再有这些城墙之后,每隔半米,就有一个藏兵洞。无论你在城下she上多少箭,他往这洞里一藏,除非你的箭会转弯,否则他是屁事没有。
还有这城墙上的一坛坛火油,我的老天,这些要是全都砸到城下,别说是人,护城河都给点燃了。
还有这些防火的,防攀爬的,防投石机的,防坍塌的设计,越看越让胡忧的头皮发麻。胡忧一直觉得,自己一手设计建造的洞汪城城防,已经是超越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准了,看了这白云城的设计,胡忧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那个康拉德了。
胡忧打算,等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之后,把留守在宝怀城的陈大力给叫来,让他好好的研究一下这白云城的城防部署,以加强不死鸟军团下属城镇防御的建设。
拿下这白云城之后,胡忧没有再继续下令部队奔袭二百里外,在正和浪天守军交战的康拉德部队。
一来部队已经太累了。这沿路奔袭八百里,说起来挺威风,事实上有多累,胡忧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身为主帅,都已经累得两腿如灌铅一般,更不要说下面的士兵了。
二来,看到这白云城的防御,胡忧有些不太想走了。这一次是侥幸的拿下了白云城,如果这么主动放弃,让白云城再次落入敌军之手,那下一次,就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再次攻下来了。
三来,白云城落到自己手上的消息,相信康拉德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的。浪天城拿不下,老家白云城又丢了,到时候康拉德就会如丧家之犬一般,是进退不得。空有几十万大军又怎么样,饿都得饿死他。
胡忧猜得不错,现在康拉德正在吐血呢。
康拉德此次对浪天城发动进攻,本想着一击而中,所以跟本没有带着粮草补给,每个士兵的身上,只有三天的干粮。他想着三天,怎么也能把浪天给控制在手中了。
可是康拉德哪里想到,这区区只有八万守军的浪天城,是那么能以攻破,每次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到头来却又都失败。
还有那个叫哈里森的家伙,真是太可恶了。他居然敢连自己的城民都杀。使得康拉德扰乱浪天城的计划,完全失败。康拉德本想着,用那五万扮成百姓的士兵,把浪天城搅个天翻地覆,从内部攻破浪天。可是现在,非但没有成攻,还白白的损失掉了五万士兵。
战斗打到现在,二十五万部队,已经只剩下十万了,进攻浪天无望,老窝还给人家给掏了。
“难道我真是不如那个胡忧吗?”康拉德茫然的问着自己。为了在这乱世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自己可是什么事都干了。
到狠,我杀了自己的老爹,坐上城主之位。说到忍,我从三年前旱灾刚刚发生之时,就已经看到了帝国要出问题,一直在暗地里准备着。三年呀,我整整忍了三年,才看准了这个机会。怎么就会失败呢?
“康拉德大人,我军的粮草已经用尽”
“大人,用水也没有了。”
“大人,士兵听说不死鸟军团占领了白云城,情绪都很不稳定”
“大人,军中出现了逃兵,我已经下令格杀,可是逃兵越来越多,杀不完啊”
“大人”
一个个坏消息在康拉德的耳边响起,康拉德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他不知道,怎么应该怎么办才好。
“大人,营外有人求见”一个士兵跑进来报道。
“求见?”康拉德茫然的抬起头,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人会来见他。难道还闲他不够惨,想要来当面看他的笑话?
“来是的什么人?”康拉德随意的问道,他没有觉得来一个人,会对这战局有什么影响。
士兵回道:“他说他叫秦明。”
“秦明?”康拉德重复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有个外号,叫血修罗。”士兵提醒道。
康拉德听到这个外号,猛的一震。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两句话,流传到现在,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唱了。
这两句话,指的是原暴风雪军团的两颗新星,不死鸟指的就是现在把自己逼进了绝路的胡忧,而血修罗指的指是另一颗新星――秦明。
秦明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康拉德反复的在心里思考着,可是任他如何绞尽脑汁,都猜不出秦明到来的目的。
“秦明带了多少人马?”康拉德问道。
士兵回道:“只有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