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错觉吗?”目光投向医院正门不远处那条小巷,看着空无一人的巷口,秦歌喃喃自语,旋即摇了摇头,大步走进医院。
片刻后,原本空无一人的巷子阴影处突然走出一个身着黑衣,面目冰冷的男子,正是从深山土庙赶到的孙朗。
“好敏锐的感知力,我的目光不过在他身上逗留时间长了几秒,差点就被发现了,那年轻人不简单啊!”凝视秦歌消失在医院门口,孙朗再次隐入身后的黑暗之中。
来到单人病房敲了敲房门,很快房门就打开,过来开门的是蓝筱卿,秦歌笑着举起在来医院路上特地买来的早餐:“早啊!吃过早餐没有,我在路上买了几分,都是你喜欢的早点。”
“这么晚才来,你要再晚点来,我们就出院了。”蓝筱卿很不客气地从秦歌手上拿过那袋子早餐,打开一看果然是自己最喜欢的成记小笼包,心里那点小疙瘩顿时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抛去一个你很识相的眼神,笑着把秦歌放进来。
“是小秦来了,昨天的事情真是谢谢,如果没有你,我们两母女实在不知道如何是好。”见到来人是秦歌,正在收拾行李的黄彩云马上放下手上的东西,殷勤地迎上来。
“伯母,您太客气了,昨天的事情换了其他人遇上,也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何况以前您还关照了我几年,现在轮到我帮你们也是理所当然。”犹豫了一下,不晓得该管蓝筱卿的妈叫什么。包租婆?似乎不太合适。黄女士?好像又太生分了。秦歌想了想还是暂时管叫伯母好了,过一阵子或许还会喊丈母娘。
“我以前就说,小秦你是我哪里所有租客里人最好的,聪明又有礼貌,以后准是有为青年。事实证明,我的眼神很准,不知道以后谁家的闺女那么有福气可以嫁给你。”黄彩云轻声笑道,语气一半是感激。还有一半则是奉承。
前段时间就听说秦歌发达了,打了警察也没事,谣传好像是他不知道怎么搭上李长林这个本地首富。本来对这消息很多人也是半信半疑,后来秦歌突然开上小车,自己当时好奇地用手机拍下几张照片。
前些时候去买车的时候一时想起来就从手机翻出那辆车的照片问4s店的员工,不问不知道,原来是上百万的奔驰。搭上城区翻新改造成功的顺风车开了两间铺子,也算是有点成绩才买下一辆十来万的大众代步,还是贷款买不是一次付清。人家还在求学阶段就开上小车,而且是近百万的豪车。要说不是跟李长林这位首富有关系,说出去也没人相信。
记得替自己拉生意的老街坊包工头老张说过。长林集团城区改造工程那边之所以给那么多单子自己,据说还是看在自己跟秦歌过去关系不错的份上,这也从侧面证实了那个谣言的正确性。
抛开这些外因,单论昨天他帮自己赶跑了蓝昌星那伙人,这份恩情就足够让黄彩云感恩戴德。要知道,如果不是秦歌出手,凭蓝昌星的个性手上又拿着有自己两口子打了手印的欠条,不从自家身上撕下几块肉来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
“我倒很想找个对象,不过你也知道,现在外面的那些女生,眼光有多高,不光要求有车有房有存款,还要长得比棒子国那些整容明星帅才行,条件要多苛刻有多苛刻,还是在本地找好。”说着秦歌还向蓝筱卿眨了眨眼睛,后者明显装着没听见,自顾自地吃着早点。
黄彩云深以为然地点头:“没错!大城市的姑娘眼睛都长在额头上,哪有咱们江平的姑娘贤惠,就拿我家筱卿来说,模样长得天仙似的,还是本市高考状元,才貌双全这个词就是形容咱家筱卿的,你们俩认识那么久,也算青梅竹马,如果你对她有意思的,尽管试着处处,放心,伯母我在这方面很开通。”
旁边正美滋滋吃着点心的蓝筱卿听到母亲这话,险些没被刚吞下喉咙地小笼包噎死,老妈有你这么说的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卖女儿呢!
见状,秦歌连忙拿起旁边桌上一杯水递了过去,蓝筱卿接过递来的一杯水灌下去这才活了回来,秦歌替她抚了抚后背,眼角瞥看着旁边的包租婆,发现她正在看着自己,那眼神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丈母娘看女婿’的眼神,怎么以前没发现自己有这么大魅力。
事实上,黄彩云还真有把秦歌认作女婿的想法,若是当初丈夫没死,就算蓝昌星不念亲情,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拿着一张五千块的欠条就敢狮子大开口,讨要那两间铺子。说穿了,还不是看到她家就一对孤儿寡母没个男人。
黄彩云虽然到城里生活很多年,也以城里人自居,不过她过去也是农村人,尽管跟蓝昌星他们不是一条村的,可也是邻村的,很是明白蓝昌星他们那些人的想法。其实很多农村里都是这样,就算你很能干,很会挣钱,要是家里没个男人作顶梁柱,同村其他人照样会欺负你们。
这一次就算秦歌能把人赶走,难保他们下一回不会再来,家里没个男人,注定是被欺负的命。所以黄彩云才动了招秦歌做女婿的念头,一方面秦歌很能打能镇得住蓝昌星那伙人,另一方面说不定还可以借着女婿的关系搭上本地首富的大船,到时候想不发达都难了。
避免再闹出什么尴尬,秦歌和蓝筱卿很有默契地没有再说话,使得黄彩云想撩起话题也无从开口。三人很快收拾好东西,到大厅办理好出院的手续,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