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东皇太二>第二百一十三章 皮

不过一下子迷惑这么多敌人,曹尼玛的消耗也是不可想象,乱神此术最适合的是单挑,不是群战。

好在他现在不是低阶炼士了,肉身灵魂都完美无瑕,否则会活活反噬而死。

“噗!”负荷袭来,曹尼玛一口大血吐出,血中既有精血也有魂血。

“你也太逞强了,不是有借道甲么,刚刚为什么不用?”一只玉手拍了拍曹尼玛的后背心,血色六翼炽天使走近,美的不可方物的脸上露出担忧。

她是燃雪,冷若冰霜的性子也会心疼人,对曹尼玛的态度与众不同。

对于此女,所有人都是惊讶的,具有西方灵界天使族的血脉,却长着一张东方面孔,连混血儿都不像。

“我没事,不出全力是因为有位道友来了却不肯露面。”曹尼玛回应,语罢天空忽然昏暗,阴影降下,如乌云过境。

只见一只庞然巨禽现身,自虚空中飞出,过程非常缓慢,因为体型实在太大。

众生灵猛然抬头,却发现是条飞鱼,鱼的身体,鸟的翅膀,一半为鲲,一半为鹏!

“哇塞,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渣渣灰惊呼,不懂啥叫害怕。

因为上面的飞禽可不是普通异兽,而是妖族至高无上的神兽,血统极其尊贵,且这头鲲鹏和曹尼玛修为相当,是顶尖上士,吹口气都能将三阶之境的渣渣灰秒了。

“闭嘴,你个没办护照就来东方灵界的歪果仁,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曹尼玛当即呵斥渣渣灰,一脸凝重的仰望。

鲲鹏,世上最稀有的种族之一,数量罕见到一脉单传地步,几万年都难出世一只,只因血脉太强而难以遗传,通常都是由大鹏进化而诞生。

传说此禽每日都要吃龙,无龙不欢,是以龙族生灵为食物的狠角色!

“你会炼金手,是人族六大隐世古姓的人?”鲲鹏俯瞰曹尼玛,但眼神中没有轻蔑,视为同等高贵的对象。

咻!

它速度加快,降落下来,身体骤然缩小,在半空化为人形,变作一名俊美到过分的男子。

这是个邪魅的奶油小生,头发半边冰蓝半边火红,论颜值无人能出其左右,在曹尼玛看来唯独玄臻能与之一较高下,比倾国倾城的绝世佳人还俊俏。

“你猜?”曹尼玛的回答亮了,逗逼的天性又出来作祟了。

然而鲲鹏的回话更亮:“你猜我猜不猜!”

于是……

“你猜我猜你猜不猜?”

“你猜我猜你猜我猜不猜!”

“你猜我猜你猜我猜你猜不猜?”

两货不是一般的皮,所谓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变成了自来熟。

曹尼玛没正经就算了,大伙没想到不可一世的神兽也这么随性。

“我真叫李猜!”最后曹尼玛的回复闪闪发光,准备用个假名。

因为在凤凰道场中他得到了混元魔功,搞不好现在“名扬天下”了,甚至有可能连相貌都走红了。

“李猜是吧,签个名,就签这个假名,真名那三个字是在骂人,我是从艺洲过来的,那里有个正方形的胖子天天宣传你,你的英雄事迹在那边已经沸沸扬扬。”

曹尼玛好的不灵坏的灵,这头鲲鹏还真认识他!

“唤灵术!”曹尼玛当场脸黑,二话不说往虚空一按,域门出现,闻傻叉从中趔趄而出,嘴里正咬着整头烤全羊。

顿时现场安静了,闻胖子自己也一愣,就这么毫无防备的“穿越”了。

“是你?你把小爷弄过来干什么,小爷在惨叫大胃王比赛呢,差一点我就无敌了,快放我回去!”闻胖子一口将烤全羊吞下,而后气鼓鼓的发飙,嗝都没打一个。

这货的修为是上士境中期,不算高也不算低,因为他比曹尼玛大不了几岁,这个年龄段能成为高阶炼士者已经算出类拔萃了。

砰!

曹尼玛一拳就将这座肉身砸趴,让后者解释清楚怎么回事,哪有这么出卖朋友的,不帮忙辟谣就算了,还大肆传播。

说明闻胖子太现实,自私自利,想以那种方式撇清和曹尼玛没关系,不愿抗雷。

“你个死肥猪,还不向这位鲲鹏小哥道歉!”曹尼玛大怒。

顿时全场错愕,鲲鹏则一脸懵逼,难道被出卖的人是我?

然而还没等他缓过神来,曹尼玛立马取出一卷骨简塞到这厮手上,随即拍屁股走人,带着大部队扬长而去。

“…………”鲲鹏呆若木鸡,自己并不是来打劫的,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但当曹尼玛一伙走远后他突然暴跳如雷,意识到被摆了一道。

偏偏这时天空有长虹停了下了,那是几名御剑飞行的路人,被吸引了,默默关注了刚刚一幕的全过程。

曹尼玛皮的很,祸水东引,将混元魔功这烫手山芋推给鲲鹏,够这头神兽吃一壶了。

至于自己这里能不能摆脱焦点,从此不再被天下苍生惦记,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蹭热度是好事,可以平分一半的危险。

因为尽管他将骨书转手了,但谁知道有没有备份,是否已经修炼了此功,所以还是有人会虎视眈眈。

而此时,鲲鹏打开了骨简,一睹上面的内容后吐血三尺。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蝴蝶儿忙,蜜蜂儿忙,小鸟儿芒,白云也忙……”

一首来自凡间的儿歌歌词!

只怪混元魔功是活的,压根无法拷贝,曹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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