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问住了,不过还是点头,确实有了这个打算,也没必要瞒着他。

杜家浩继续问道,“为什么,住着不舒服?”

我还没开口,兰思便先我一步解释道,“是我上次跟冉冉说的,就算父母之间关系好,那也是别人家,时间长了总是不方便,还是搬出来住好一点。”

杜家浩听完,眉头一皱,“归一知道吗?”

“还没说,房子也还没找好呢。”我说道,在网上也看到了好多租房信息,完全满意的还是没有。

杜家浩松了口气,又恢复往日的样子,调笑道,“你们想吃什么,我来做。”

我惊奇,“你会做饭?”

“这话说的,我做的饭可是把我们家思思喂的饱饱的。”杜家浩笑道。

“你不占便宜会死吗?”

“会难受的要死。”

我决定不听他们看似对骂实则调情的话,起身去了阳台,兰思家住在八楼,往下看,整个城市一角一览无余,在没有风的天气里,显得很沉闷。屋子里两人说说笑笑,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修成正果。这么多年过去了,兰思也许并非无情,而是不自知。

杜家浩对兰思的爱情,发芽的早,结果却很晚。他从初中一路追了过来,其中的苦楚和喜悦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被拒绝被无视,也不放手,喜欢就是喜欢了。这么多年过去,恭喜他终于能抱的美人归了。

“冉冉,你过来。”兰思在屋里喊道。

我回了客厅。杜家浩早就去了厨房,准备大展身手。兰思手上拿着杜家浩的手机,轻松的就进了去,翻出相册,一一翻找着,最后点开。

“你看,大学的程归一。”

兰思道。我想了起来,高考过后,我直接被葛芳华给接到了英国,一晃五年都没回来。兰思和杜家浩他们三人,很幸运的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做起了校友,那段没我参与的时光,一去不返,想想还有些后悔,刚去英国的时候,什么都不习惯,连个说心事的人都没有,时间长了,才好一点,也想过回来,可一想到程俊一的那个场景,就没了回来的念头,至于这次回来,其实是有原因的……

兰思点开来一张照片,照片的背景应该是他们大学的篮球场,程归一坐在休息椅上,侧首看着球场,这个时候的程归一比之现在青涩多了,不过却很熟悉。程归一的不远处,站着一个女生,手里拿着矿泉水,眼睛盯着程归一。这个女生看着有点熟悉,可又想不起来。

我指着那女生问道,“这是?”

“哦,莫清清。”

原来是她,上次在程归一的公寓里见过她。

“我超级烦她的,每次杜家浩带着我和程归一一起去吃饭,她都要死皮赖脸的跟着,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程归一眉毛皱的都快打结了,她还自顾自的。”

“程归一打球的时候,她不仅给程归一送水,连带着杜家浩的水也一起送了,气的我……”

“每次在程归一面前看到我都对我笑嘻嘻的,嘘寒问暖的,单独碰见的时候甩不甩我,给我气的……”

“我当时就想,我们家冉冉要是在,有她屁事!”

“……”

我静静的听着兰思的倒苦水,一桩桩的事情通过她打的口,仿佛有了生命,浮于眼前,让我有了一种正在参与的错觉。从兰思的只言片语中,可以完全肯定兰思是非常不喜欢这个莫清清,可是也能肯定莫清清是真的喜欢程归一。

兰思一大推话吐槽完,猛喝几口水,又继续翻到下一张,照片的背景是一间教室,主角是我和程归一。

照片中的我趴在课桌上,侧着头午睡,正午的阳光偷偷的爬上来,透过玻璃窗照在我的脸上,后桌的程归一伸长手臂,放在窗户上,正好挡住了我眼睛上的强光。阳光沐浴下的程归一就一手给我挡着,一手撑着下颚,就那样专注的看着我。兰思道,“这是杜家浩偷拍的。”

我看着照片,眼角微涩。

兰思道,“一个人对一个人的感情是藏不住的,你看程归一的这个眼神,那眼里可全都是你啊。我觉得呢你不要被那件事局限于此,也不要理什么混血的男朋友,还是老老实实的投入程归一的怀抱吧。”

“兰思……”

“吃饭了。”杜家浩的出现打断了我想说的话,兰思拍拍我的肩膀,“照片我待会发到你的微信上,我刚刚说的话,你好好想想。”

食不知味的一顿饭之后,我便借口离了开。我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在大街上四处乱晃,路边的花店的花散发着丝丝甜蜜的清香,我想起我人生中买的第一束花,本想着给程俊一,却阴差阳错的到了程归一的手上,那真是最失败的生日礼物了,甚至都不如叶冰送的钢笔,可是程归一还是满心欢喜的收下了。其实,我根本就没给他准备礼物。

家乡的特别之处在于,总有那么几个地方能够轻易的勾起你对一件事一些人的回忆,好的不好的蜂拥而至,最后,让你溃不成军。

或许,我早就败了。

疼,疼,疼。

一个字贯穿我现在所有的感受。我皱眉躺在床上,整个人蜷缩起来,脑袋疼的都理不清是什么原因导致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虚汗一阵阵,浑身发冷,一点力气都没有,是感冒了吗?葛芳华说过:人在一段时间不生病时,身上积的毒素会变多,然后会在一夜爆发。

看来是被毒素给逼的发烧了,真的是好难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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