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何以南飞?一叶落知天下秋。你,何必南飞,可知春去春又回。一去经冬不见雪,两度花开人憔悴,雪花六角终付水,青丝三尺又与谁?千层白絮眼中过,万里云霄数羽毛,待到山花遍春野,风雪不过酒一杯。为何雁归?何以人不归?何以你飞?为何我不飞?飞飞飞,飞上青天我又看谁!看看看,酒能醉人人不醉,当此良辰美景,何不共饮一杯——”
“饮饮饮,你这是有病!”方道士忿然骂一句,悻悻别过头去!这个人有病,而且是病得不轻!一天到晚听不见他说几句话,真个说起来这又一套套儿地没完带散!连看个傻鸟儿也要说上半天,飞飞飞,你快飞到天上去罢,然后啪唧掉下来,摔死你个老妖道!方道士越想越气,因为这个病人说的话自个儿总是听也也听不懂,这表示方大文人一下子就给他比下去了!
宿道长浅饮小酌,遥邀长空:“与我同醉。”
“风之沙子,本之美人,宝马上阵,一个将军!“方文人不忿亦不服,忍不住措词良久,终于大喜开口卖弄了一把!
宿道长看他一眼,笑了笑,又去看天。
“疯之傻子!不识货啊不识货,呸!”方道士恨恨啐一口别过头去,再也不理他了!红日当空,秋景怡人,早说过方道士是个大忙人,自是没心情也没那闲功夫儿陪他喝着酒吟诗作对看傻鸟儿,之所以太阳老高了还没有出发打猎去当山大王,更陪着他没滋没味儿坐在这里发疯当傻子,那是因为方老大心中也有了自己的风花雪月,或者说是——
方道士恋爱了。
奇异之人必有奇特之事,而作为一个天才式少年,这种好事必定要领先旁人一步。就连无禅和尚也得到了大姐姐给的红手帕,方殷大哥又岂能落后于人?所谓宝马配英雄,正是名将也fēng_liú,现下方老大宝剑也有了,名马也有了,更是文武双全仪表堂堂,一众小弟前呼后拥威风神气得很!可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一个红颜知己。
知心爱人。
实则上,作为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一个心比天大不断扩充着自己势力的野心家,方老大本来是没有时间去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搞那些卿卿我我儿女情长的乱七八糟。实际上方老大根本连想都没想过,可是,可是,可是她来了,主动就送上门儿来了,就像小青马闯入了药圃那样闯进了方道士的心田,并种下了——
一粒种子。
那一天风和日丽,那一天秋色醉人,那一天方老大也是在药圃中挥汗如雨地辛苦劳作着,那一天,她,来了。她来了,带着那片艳丽的鹅黄,带着那抹乌亮的柔光,带着春天的气息与秋天的味道,就那样俏生生地立在那里,微笑地看着,看着,看着方道士。从此以后,方殷的心再也不能平静,直到现在——
就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方道士收获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甚么?早恋?莫要乱讲,方道士年纪可不小了,已经十四五了,须知彼时男子十六便可成亲,何况这办的,成亲之前总要加深一下印象培养培养感情啥的,那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以此推论,这并不是早恋。当然是不是早恋方老大也不在乎,无论如何,这是值得铭记一生永远无法忘记而最最珍贵的——
初恋。
什么?才见过一面?你说什么!这不是爱情?哈哈哈哈!如果这不是爱情,那么甚么又叫作一见钟情!那一眼的风情,使人再也无法忘记,而那刹那间的心弦颤动,已是永恒!便在那一刻,短短几句话的时间里,方道士已然认定,她,就是自己一生的伴侣!不错,就是她,她的名字就叫作——
一厢情愿?
也许罢,不要再问,不许再说,要不然方老大一怒之下定然翻脸,舞刀弄棒吡牙咧嘴找你拼命!就算他打不过你,一声令下一帮猴小弟也会一拥而上将你撕个粉碎!何况大英雄还有一匹宝马,那家伙发起脾气来可是比谁都狠:“老大,老大,马尾之尾字——”方道士踌躇半晌讪讪开口,作虚心请教状:“咋写?”宿道长一笑抬手,在地上划拉了两下。方道士如获至宝,赶紧细细研究临摹用心学习。半晌又道:“老大,尾巴之巴字——”
马尾之尾,尾巴之巴,马尾巴之尾巴,那又是甚么?
宿道长写,方道士看,两人均是一头雾水。
——马尾巴,我爱你。
少顷方道士以指代笔写下六个好字,端详半晌,非常满意地笑了。
这就是藏在方殷内心深处的秘密,也是她的名字。
话说那晚方文人本来是想写“马尾巴”三个字的,却不料写完一个“马”,发现剩下两个字儿都不会写。
因此只好用一个“子”来代替。
方道士是,太有才了。
宿道长皱起眉头跟着看了半晌,又端起杯抿一口酒,轻轻叹一口气,笑了。
说来这六个字都是宿道长教给方道士的,包括后三个字。
宿道长也是,太有才了。
谁个更有才,总要比一比,可惜现在不是两个野道比高低的时候儿,野道之子满肚子柔情蜜意想要找个知己好好倾诉一番相思之苦,野道之道也是一种相思两种闲愁却又找不到自己只顾在旁边儿看着天孤芳自赏,两个人此时虽然相对而坐,但一个就像天上的孤雁,一个却像井里的独蛙,完全说不到一块儿去——
“老大,呃,你说,那个她,什么时候,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