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翻到证人的个人资料时,吴勇一眼认出,这个有一根红辫子的番人,就是刚才晕头转向自言自语看似有些痴线的梵高。这个随手拍的相片,不知出自哪位摄影师之手,竟然能不左不右,不高不低,刚好将那根大红辫子摆在画面正中央。
咳咳,这种拍摄手法属於什麽门派呢?
「唔该借过。」
动作俐落,表情很有爱,来人正是那清早献上一杯上上等龙井的新员工,他对於自己无心之过似毫无察觉,但面对吴勇时,脸上那种不自然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那就麻烦你了,老兄。」
说话间,见这老兄已弯下腰身。吴勇对於这个弯腰的姿势可谓相当熟悉的,当然也看出来了,此人腰骨十分柔软,捡起地上的破碎瓷片就好似捡起了一打糖果似的。那个起劲的手势,真半点看不到叛逆期少年特有的那种分分钟都都能随风而去的了无牵挂。
暮气沈沈如果被夸耀成持重成熟,那真大大坑害了这这美好的方块字。
当当当……
敲钟,时间到。
吴庸端坐於审判席正中央,表情凝重。吴勇紧跟其後,高高叠起的文稿挡住了他的脸,这令他无法第一时间见到那个谜一样的被告。是的,第一次身临这种专业人士才能参加的活动,真令他紧张万分,他甚至连双手往哪儿放都拿不定主意,更别说醒目到将遮挡视线的文稿往旁边挪移挪移这种稍微需要费点脑筋的事了。
首先出现的是原告及其律师,这条友啊,一看就就走的黑暗高冷路线。
如果说,原告这个圆头圆脑,连辫子富得流油,与禽类无异的……黑山老妖,套上黑衣黑裤,再配多一副黑超,嘴里叼根山寨烟,手里抓一把锈迹斑斑的锤子的话,真的,那真的就与某某某中的某人物形象神似了。是的,如果你记不住他的禽相,请不必慌张,哪怕你就望一眼,也一定不会忘记这一点:没错,黑,他很黑,全身都黑过墨斗。
再看原告配备的律师,怎麽说人家都还是一个专业人士,光看他选的外套就可以立即判断出来:他是大清帝国高级订制服装的忠实粉丝。来来来,快看,看那,看到了没?很帅喔,有没有?这种帅气,并非依靠在头发上涂抹定型剂所能塑造出来的,人家依靠的或许就是那手臂下夹住的一本快被翻烂了的大清帝国律例大宗卷豪华收藏版。
「哇,快看呀,原告律师买了一本大清帝国律例大宗卷豪华收藏版耶。」
「车,这有什麽奇怪的?这本书号称吃这行饭必备神器,任嚣城的律师谁没有呢?大惊小怪,典型的无眼光、无见识、无文化的三无党。」
「咳咳,如果你知道一本豪华收藏版值多少斤白银的话,或许就不会讲出这麽冇脑的话了。冇脑,真系得人惊啊。」
听众席上,几个座位靠前的听众一眼发现原告律师非常有料,你来我往,简单一番讨论商酌,很快便形成了一致的看法:看原告的外部造型,以及原告律师的高级装备,看来即将展开的这场唇枪舌战他们是有备而来,胜券在握了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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