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是筑城族裔的聚居地,背面就是巍峨的洛安山,当年他们的的祖先就是在此山中采石筑城的,千山万水,沧海桑田,如今他们的后代依旧守护在洛安山边,根据祖训,更要守护着他们凝聚了多少代人心血和结晶的洛安城,
作为洛安城最底层的一类人,他们居住的北城是典型的棚户区,杂乱无章,治安混乱,犯罪事件频发,可谓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之地,虽然几经改造和修护,但还是显然没有什么大的起色,这北城一块的治安也一直成了压在欧海生心头的大石头,
在一间低矮的房屋里,一男一女呆在屋里休息,男的一身狼狈,女的也好不了多少,脚一瘸一拐的,对,这一男一女正是那多吉和洛莎,他们在成功的骗过了那些追兵,将他们引到西城去了,这才折回北返,经东城的洛河一段,隐遁到这北城来躲避风头,也正是这里的环境复杂,才能更好地隐藏在此,等风声过后,再伺机逃出洛安城去,
好吧!想法很美好,可是现实很骨感,
“臭小子,我肚子有点饿了!”洛莎眨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满是可怜之状,撒娇道,
“咕——”肚子还恰逢其时地响了起来,
多吉看她投来的眼神,心里警惕起来,弱弱地问道:“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好像被狐狸给盯上的感觉,你饿的话,我也饿啊!你堂堂大小姐不好好的在王城里过着你锦衣玉食的生活,到这破烂不堪的地方遭罪,你脑袋一定是被门给夹过了,要不然也不会干出这样的事了,你说是吧?”
洛莎一听他那张嘴又没说什么好话,立马翻脸,凶巴巴道:“你这臭男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的脑袋才被门夹了,所以才会那么大,哼!”
多吉摸摸自己的脑袋,一阵迷糊,胡思乱想着,自己小时候是不是真的被家里的门给夹过啊!可是不对啊!夹过的话,我为什么还会那么聪明啊!呵呵!这简直就是谬论嘛!看来脑袋聪不聪明,和被是不是被门给夹过,没有多大的关系,这智商好像是天生的,
不过这女人看起来应该属于智商不是很高,这只是多吉根据对洛莎的感官直觉,初下的结论,至少这女人长着一副倾国倾城的容貌,优点都往脸上长了,如果连智商都很高的话,不科学吧!这是小概率事情!鱼与熊掌兼得!可是会惹得人神共愤的,那是作死的节奏!
洛莎见这“登徒子”又一个劲往自己脸上瞄,微怒道:“你是在看什么呢?”
多吉正在心里不停地编排着对面这位大小姐,魂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愣是没听见她的话,只是一个人站在那里一个劲地傻笑,
洛莎这下可是勃然大怒,大吼道:“你这个流氓,到底要这样看着我到什么时候?你不觉得很失礼吗?”说完走势就要站起向多吉这匹“狼”扑去,准备修理这个对她大不敬的臭男人,
多吉被她这一吼吓得是回了魂,心像被电击了一般,回过神来,就看见对方那位美女正怒气冲冲地准备站起来,明显的来者不善,可是美女的运气明显不好,气得昏了头,刚站起来,那瘸腿又崴了一下,作势又要倒下地去,
多吉眼疾手快,一个闪身,就已经跑到近前将那洛莎扶住,“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你的脚伤还没有好呢?怎么可以乱动?”语气带着几分责怪,又带着几分浓浓的关怀,
洛莎本想大骂他一声“臭流氓”,将他推开的,一听到语气里的关怀,心又软了下来,眼泪哗哗地就涌出了眼眶,所有的委屈都化为那低声的呓语,“我不是故意的!”那模样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向大人在认错,羞态可掬,让人看得哭笑不得,
多吉扶她小心坐下,仔细地察看了她脚的伤势后,才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大碍,只是你需小心一二,我刚才才帮你将脚的淤肿消去,且不可再乱动,伤了这脚,以后说不定会影响你行走的。”
洛莎一听可急坏了,想不到事情会那么严重,哪个女孩子不爱美的,更别说是洛莎这双让人艳羡的玉足了,要是真瘸了的话,她可怎么活?以后还怎么嫁人呢?忙拭去眼角的泪水,问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你可不要吓唬我啊!”
“当然没有,我骗你做什么,你自己要小心一点,知道了吗?”多吉低着头揉着她的脚,应声道,
洛莎看着眼前这个男子,心里五味陈杂,为什么,他有时候就像一个流氓,嘴还那么坏,挺让人讨厌的,可是这一刻,他又那么温柔地替自己揉着脚,恍惚间连自己都看不清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只能说是又爱又恨吧!又忍不住想伸手去摸多吉的脑袋,
“对了,洛小姐,你一直都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要逃出来,还要逃出洛安城去呢?”大头奇怪地问道,
洛莎伸过去的手又停在半空中,悻悻地收回来,薄唇轻启:“其实我逃婚啦!”
“你还真有趣!为什么要逃婚啊?”多吉笑了笑,问道,
“我父亲见我老是在外面贪玩——”洛莎叹了口气,“怕影响他的声誉,就准备将我许配给那安叔叔家的儿子——安在天,也就是我从小青梅竹马的玩伴。”
“哦!那不是挺好的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啊!”多吉插嘴道,
“你不要打断人家好不好?很不礼貌的,好不好?“洛莎轻斥道,
“嗯!你说,你说你的,我不插嘴了。”他这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