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嘉佑二年,苏軾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的论文得到考官梅尧臣的青睞,并推荐给主试官欧阳修。
欧阳修亦十分讚赏,欲拔擢為第一,但又怕该文為自己的门生曾巩所作,為了避嫌,列為第二。
结果试卷拆封后才发现该文為苏軾所作。到了礼部复试时,苏軾再以《春秋对义》取為第一。
关於《刑赏忠厚之至论》中的内容: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当时考官皆不知其典故,欧阳脩问苏軾出於何典。
苏軾回答在《三国志、孔融传》中。欧阳脩翻查后仍找不到,苏軾答:曹操灭袁绍,以绍子袁熙妻甄宓赐子曹丕。孔融云:即周武王伐紂以妲己赐周公。操惊,问出於何典,融答:以今度之,想当然耳。欧阳脩听毕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