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的身体抖得厉害,毛茸茸的小脑袋埋在了膝盖里,狂风暴雨吞掉了他的呼唤声。
他伸手捉住小姑娘的手腕,见她吓的厉害,下意识就将小姑娘从柜子里抱了出来,搂进怀里,低语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
少女的身体柔软到不可思议,在最初的僵硬之后很久就回过神来,抬起兔子一样的红眼睛,紧紧地攥着他的衣服,带着哭腔软糯地说道:“我要姥姥。”
厉沉暮还是第一次见小姑娘脆弱的模样,他浑身湿透,等少女身上的小碎花睡裙被他的衣服晕湿之后,这才感觉到难受。
“你随我来。”他低低地说道。
家里的佣人都放了假,整栋房子里就他们两人。
他带着她上了顶楼自己的地盘,带她进了自己的房间,还给她弄了吃的,生平太多的第一次,许是心疼那个整日吃着剩菜剩饭的少女,他想将这个小姑娘当女儿一样养着,带她领略很多美好的东西,告诉她,不是除夕之夜能吃一顿饱饭便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
那样的念头一旦生根发芽,便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应该憎恨这个小姑娘,若不是她的母亲,他母亲也不会早早病逝,只是看着那样清澈信任,犹如小鹿一般眼神的小姑娘,他只想对她更好一点,再好一点。
这样不为人知的投喂关系持续了很久一段时间,他每天会准时上下班,会带一些少女喜欢的甜品,或者让厨房弄点几个菜,再帮她装好第二天的午饭和水果,会盯着她学习的进度,她的底子非常的好,只是初到南洋,无法适应这边的贵族教学,加上寄养在别人家,又整日被厉娇那样骄纵的人欺负,渐渐地便越发沉默不语,有时候还会刻意地考的很差,懂得藏拙。
厉沉暮了解之后很是满足,有种自己养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会比别人笨的老妈子心理,只是小姑娘所受的教育终究还是太浅薄,他不得不担负起给她补课的任务,从学业到兴趣爱好,有时候自己籍,也会强迫小姑娘看。
就这样恶补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小姑娘也能勉强达到及格的程度。然后,清欢向他告白了。
人生二十多年里,厉沉暮从未考虑过男女之情,他生来早熟,又眼高于顶,懂得感情时同龄的小姑娘都还在叛逆的青春期,没有看的入眼的,后来一心想进政坛,想在四十岁之前奋斗到旁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再考虑婚姻的事情。
这样猝不及防被自己投喂的小姑娘告白,男人慌了,然后出差一个月。
那样度日如年的一个月,他克制着自己不要回南洋,克制自己不去想,要是他不在,小清欢会不会又过回了以前的日子,会不会被厉娇欺负,会不会喜欢上别的男孩子。
一个月后,男人回来,撞见了正在告白的年轻男女。叶家那小三子趁着他不在,试图拐骗他养的小姑娘。
男人彻底怒了,在温泉山庄那一次,第一次失去理智吻了少女,将自己养的小姑娘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