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那是一只很美的手。

用这句话来形容某人的手,确实有点奇怪,不过那就是藤丸立花蹦入脑中的第一想法。

在初临这个特异点时见到的荀先生,他的手也很好看,那是唯有细心保养、养尊处优养出来的手。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仍然修习包括骑射在内的君子六艺,加上常年伏案书写,都会留下一些茧子,可荀先生手上的茧子显然都会被细心地挫掉,看起来白净如玉,但仍旧带着男子特有的力量感。

然而面前的手却是女子的手,指如削葱,增之一分则肥,减之一分则瘦,婉约柔美,玲珑无暇。

不过当藤丸立花的眼神顺着对方的手,一路向手臂、肩膀、脖颈,最后落到对方面容的时候,她脑中刚才的思绪,什么手啊什么美啊,都被抛到不知道那个角落去了,只有一片空白。

看这女子的手就知道这一定是位美人,然而她没想到能有人这么美,美到让人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去形容她的美貌。

按理美女不少,应该多少也有些抵抗力,不说现代明星们,来自于各时代的从者们也鲜少有歪瓜裂枣。

而且“美”这种评价向来是没什么固定标准,每个人喜欢的类型都未必一样,所以一群美女站在一起,往往也只能说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然而见到对方的任何一个人,都会认为,那就是美!

那终极的,无可置疑的美貌!

身后抱着芙芙的玛修戳了戳僵硬的御主,藤丸立花才反应过来。

她已经猜到对方是谁了。见到这倾城绝色,在这个特异点中,还是吕布的驻地小沛城中,这样的存在只有可能是一个——

貂蝉!

一定是貂蝉!

果然,随着她想到对方真名,一段信息突如其来地拓入藤丸立花的脑海之中。

a耐久d敏捷b魔力a幸运a宝具b,职阶技能气息遮断c,保有技能绝代佳人a……

这是御主的本能能力,只要藤丸立花想,就能做到,对自家从者当然也是读取得到的,而且比这更详细,不过看到这里,貂蝉也看向了她,忽而一笑,藤丸立花忽然止住了继续读取下去的想法,不愿意让美人不满。

虽然她还是读取到了重要的信息,也明白这股想法是在对方绝代佳人的技能下,被自然魅惑了……但是,真的好美啊……

这样的美人,你忍心让她难过吗?

“前辈……”对魔力a级的玛修还是能在貂蝉面前不被魅惑的,又担心暴露,只能担忧地看向藤丸立花。

……不过大概已经暴露了。

貂蝉笑过之后,又将目光落到刚才的头饰上,那副头饰以黄金打成,造型是两朵并立的重瓣五瓣花,红色的珊瑚珠镶嵌于其上,两侧有两条珊瑚黄金珠串,底下还有细碎的黄金流苏,在这个时代如此精巧的工艺,难能可贵,就连貂蝉都会被它吸引。

对中国文化有所了解的人,不难看出这是中式婚礼上,新娘戴在头上的发饰,金色流苏垂落下来,正好半遮不遮地掩住新娘的面容。

藤丸立花看向那发饰,是正觉得它好像beerker吕布情人节回礼给的黄金发饰哦……越看越像越看越像。

然而藤丸立花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不难发现与其说她是在看头饰,不如说是在看还没有缩回来的自己的手——

藤丸立花不是左撇子,刚才自然是用右手去够首饰盒,而她的右手手背上,正印着作为御主的证明,那三道通红的令咒……

“!”

她回过神连忙将手缩回来,用左手掩住右手背上的令咒,虽然她心里也很明白,那毫无疑问是徒劳的补救。

好在这个时候,完全看不懂机锋的店主谄媚道:“任夫人,是看上了这件首饰吗?小人一会立刻将首饰送到将军府上。”貂蝉本姓任,因此在外多数人都称她为任夫人。

貂蝉轻轻一笑,道:“不,不必了,这首饰我已经用不上了,这位小姑娘看起来对它也有兴趣,还是让给她吧。”

店主人看向藤丸立花两人的目光立刻有点不爽起来,他记性不差,小沛的有钱人他都能认个七七八八,但这两人显然不是他所知的任何一家,而且进来看了那么久,却没有问过任何一款首饰的价格,单纯只是看过瘾而已,这种客人是不会买的。

应该说,店主的眼力不错,藤丸立花的确没有买的打算,不如说她和玛修在街市逛了那么久,硬是没有买任何东西。

不能怪她太抠门,主要还是舍不得法老王给的小金斯芬克斯。

女孩子经常为一些在男人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事上纠结,如果奥兹曼迪亚斯给她的是普通的金锭、元宝之类的,藤丸立花肯定花得没什么负担,然而那是小斯芬克斯耶!

造型可爱,制作精巧,还有纪念价值——除了她,还有人能收到来自于古埃及太阳王拉美西斯二世给的零花钱吗!?

进城时的进城税就让她心疼个半死,这些店铺里卖的东西,虽然看上去新奇,但没有任何一个值得用法老王的小金狮子来换!

于是,守财奴藤丸立花成功将一袋小金斯芬克斯守护到了现在。

果然,不出店主的预料,那个小姑娘立刻摇头道:“不,我只是看看,也没有特别想买……”

貂蝉却想了想,不得不说,美人轻皱眉头思索的表情也十分好看,然后伸出手,从盒子里拿起那副黄金头饰,在藤丸立花脑门前比划了几下,金色的流苏垂下到她面前,少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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