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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小姐的“密令”

唐安一直觉得,任何蠢人都不会蠢一辈子,也许会有偶尔的灵光乍现,比如说程采和。

三十六计明明是智囊玩的游戏,程采和一肚子草包,怎么就能想到李代桃僵这么一条妙计?

唐安想不通,一边抄着《论语》、《诗经》,一边气的直骂娘,仿佛这样心里才会平衡一点。直到月亮婆婆都下班了,唐安方才写满厚厚的一叠,感觉那只像蔫白菜一样的右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唐安——”

刚想趴下睡一会儿,却听到程采和标志性的大嗓门又响了起来。

唐安简直要抓狂了,抬头看看天色,刚刚鱼肚翻白。一大清早就这么大喊大叫,还让不让人活了?

“咦,你怎么还趴在桌子上?赶紧起来,准备去上早课了。”程采和精神抖擞的进了屋,看来昨夜休息的很好。笑问道:“作业抄完了吗?”

这死胖子!唐安指着抄好的作业,道:“托少爷洪福,八本典籍一本都不少。”

程胖子满意地拍了拍唐安肩膀,道:“你办事,我放心。一晚上写这么多,真是辛苦你了。”

“为了少爷不受夫子批评,这点苦又算的了什么呢?”唐安一脸坚毅道,“虽然昨晚唐安又累又困,但只要一想起少爷对我的信任,哪怕头悬梁锥刺股,手都抽筋了两次,唐安还是咬牙坚持。全凭一股信念支撑了下来——那就是决不能辜负少爷的信任!”

“好,我果然没看错人!这是赏你的!”程采和大受感动,随手掏出两锭银子。

|“为少爷尽忠是我的本分,还谈什么钱!多谢少爷!”唐安收下银子眉开眼笑,还好这戏没白演。

程采和随手拿起唐安摘抄的宣纸,只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就凝固住了。

纸上的字大小不一,横非横,竖非竖,如果不是看到唐安一脸疲惫的死人相,程采和还以为他是抓了几只爬虫,脚上蘸了墨在纸上乱爬一通。

这家伙,字怎么比我还烂?还才子呢,呸。

这也难怪唐安,前世有几个人写字还用毛笔?能写成这个样,唐安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少爷,还满意吗?”唐安小心的问道。

“唔...还不错,虽然不及本公子,但也看的过去。”程胖子皱着眉毛言不由衷的道,又看了看天色,“快把典籍和抄本都收起来,时间不早了,我先去车里等你。”

拍了拍唐安的肩膀,那胖子丝毫没有帮唐安分担一些的觉悟,转头就去了。

唐安咬了咬牙,还是叹息一声,认命的找了个包袱将典籍都包了起来,揉着睡眼往门外走去。

空气中带着刺骨的寒意,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在枝头卿卿我我,好不快活,似是也在嘲笑唐安这起早贪黑的家伙命苦。

唐安的记性还是不错的,沿着昨天来时的小道,转到了昨天路过的小花园。

“喝!”

一声娇叱声响起,唐安抬头看去,发现一个女子正在舞剑。那轻舞飘逸的身影,宛如下凡的凌波仙子一般,不是程采夕是谁?

此时程采夕正穿着一袭单薄的白衣,手里拿着一柄长剑舞得起兴。长剑在她手里像是有了生命,或劈或砍,或挑或刺,每一个动作都飘逸潇洒,整个人如同一只花蝴蝶一样,让人忍不住要拍手叫好。

按道理来说,古代下人见到主子必须停下行礼,这是下人的本分。但是程采夕背后抹黑唐安形象的举动,让后者大大的不爽。刚想装作没看见这女土匪,她的声音却已经飞入了唐安耳朵里。

“阿炳!”

阿丙?唐安左右看看,却不见旁边有什么人,不禁指着自己鼻子问道:“大小姐,你是在叫我么?”

“自然是叫你。”程采夕一缕鬓发,嘴角噙着一丝微笑道:“咱们程家的丙级下人,不就只有你一个么?”

唐安面色一沉,道:“小姐,在下堂堂伴读书童,阿丙这个名字实在不雅。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叫我小糖糖,或者安安,甚至连我那许久以前不用的名字——倪大野,也是可以叫的。”

小糖糖?鬼才会那么叫你呢!

程采夕的脸沉了下来,宝剑扬起,道:“胆敢对主子不敬,信不信我杀了你!”

又杀?这个臭娘们儿,人长的这么漂亮,怎么脾气这么火爆?大姨妈来的太频繁了吧!

“开个玩笑,大小姐不要介意。”唐安先窜出五六米保证安全,转移话题道:“不知大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程采夕瞪他一眼,道:“本小姐练剑练得累了,给我倒杯水来。”

“大小姐武功高强,唐安十分佩服。刀枪棍棒你不练,偏偏练贱。金剑铜剑你不练,偏练yín_jiàn,品味果然独特。”唐安冷哼道,“不过大小姐,本人乃是书童,不是佣人,只对二少爷的学业负责。若是大小姐口渴,大可找下人去做。”

“哼!我程家给你吃给你住,你这恶奴,当自己有几分才学就能欺主么?.”程采夕被他一句话气的够呛,压迫性地踏前一步,“本小姐倒要看看,整个程府是不是只有程采和才能使唤得了你。这水,你倒还是不倒?”

头可断,气势不能输!唐安眼珠一转,道:“倒可倒,非常倒。大小姐,咱们程府是大户人家,凡事讲个理字。什么人该做什么事,老爷早已做了安排,你若非强人所难,别人纵然迫于你大小姐的威名,心底却也不服。”

“你...”程采夕功夫纵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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