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都是王夫人留下的没有错了。
姜砚之同张仵作小心翼翼的避开了那两排脚印,叫侍卫将其他看热闹的人,全都拦在了脚印之外,以防他们乱走破坏了证据。
“死者兰香,背部中刀,一刀毙命。身上并无其他的伤痕。死时头朝外,脚朝内。”姜砚之蹲了下来,仔细的验看了一番。
而张仵作,正拿出笔,在快速的勾勒着死亡现场图。
“死者周围有喷溅血,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应该说死者被杀时……路丙……”姜砚之唤了一声,却发现路丙不在,无奈的摇了摇头。
唉,都没有人来演死人了。
姜砚之转了个身,面对着门口,皱了皱眉头。然后又转过身去,背对着门口,又皱了皱眉头。
“死者初死之时,乃是仰面朝天的。之后,被人翻了过来,面部朝下,然后拔走了凶器。因此她的前胸后背之上,全部都噙满了血。”
姜砚之说着,伸出手来,摸了摸地上的血迹,又皱了皱眉头。
人群中的人,听到姜砚之的话,都议论纷纷起来。
“肯定是那个原配夫人,拿着刀冲进来,将兰香给杀死了,然后拔了刀,跑掉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地上只有她的脚印?人总不能拿刀子扎自己的背吧,肯定是她杀的,夭寿哦……”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怎么觉得自己去了一趟大辽,开封府的百姓许久没有见过命案,有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
要是这么简单,岂不是个个都能做神探?
姜砚之想着,看向了王夫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人不是你杀的,又为什么会来兰香家中,又为什么要拔走凶器?”
王夫人还来不及回答,就瞧见一个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他直扑到地上,抱起地上的女子,嚎啕大哭起来,“兰香,兰香……”
王夫人的眼神黯淡了几分,嘲讽的笑了笑。
“大家伙儿都知道吧,这个兰香,是我夫君的外室,他们生有一个儿子,比我的儿子,小不了多少。”
“我家中乃是一方富豪,不说金山银矿,至少一辈子都吃穿不愁。我阿爹阿娘,还有我自己个,都大字不识一个,最是崇拜那读书之人。于是在我二八年华之际,阿爹便榜下择婿,为我选中了当时的新科状元王泽洋。”
“王家一贫如洗,我自嫁进门后,对公婆夫君,那是千依百顺。在乡下给他们置办了房屋田地,仆妇驴马;夫君在开封府买大屋,置办行头,出门交际,一应钱财,全是我嫁妆出息。”
“我嫁给他,第二年便生下儿子。自问从未做过半点对不住王家之事。夫君文采斐然,我啥都不懂,生得也寻常,常常自卑。于是下了狠心,请了女夫子,来教我读书识字。”
“可我驽钝得很,字虽然是认识了,吟诗作对,却远远不行。之前我一直以为,夫君对我也是满意的。直到有一日,我行在街上,瞧见夫君扶着兰香下了马车,他们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去湖上泛舟。”
“我嫁进王家这么些年,夫君从未带我泛过舟……我一个好人家的女儿,竟然还比不过一个贱婢……”
那王状元一听,立马破口大骂道,“你莫要一口一个贱婢的,不过是商户之女,仗着有几个臭钱便作威作福的,你又有什么资格,瞧不兰香?你知道什么,兰香才是我的原配发妻,而你才是外室!”
王夫人一愣,哈哈大笑起来。
“我仗着几个臭钱作威作福?你吃的每一粒米,穿的每一根纱,都是我的臭钱买来的。以前我的闺中姐妹们,都说我蠢钝如猪,迟早要被你杀了卖钱,我还不信。我呸!我他娘的不光是蠢钝如猪,我还瞎了狗眼才嫁给你这样的人渣!”
王夫人说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什么窈窕淑女,老娘也懒得装了。我发现了这个贱婢的存在,心中大动肝火,同夫君大吵一架。我那厚脸皮的婆母,竟然还说什么王家子嗣不昌,不若把她那个狗杂种儿子抱回来养在我名下。”
“我呸,你们一家子吃我的喝我的,连外头养的狐狸精的儿子,都想来分我家产,有没有搞错!我自然是不肯的。一开始我来骂了好几日,后来便有人来传话,说什么这样闹下去,于夫君的官声有碍,想同我私下好好的谈上一番。”
“我当时鬼迷了心窍了,竟然还觉得内疚,于是一人前来应约。可我一进门,便发现兰香已经死在地上了。流了好多的血。我正准备跑,但是发现她背上的那把尖刀,乃是我当年送给我夫君的。”
“我怕兰香的死,牵连到夫君身上,就拔了那把刀。可是我没有想到,拔出刀来,会有那么多血。那到扎得太紧,我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拔了出来,我一起身,还滑了一跤,把鞋子都摔掉了。”
“我吓得要命,没有想那么多,就想快跑到巷子口的马车上,快些离开,可没有想到,刚出院子门,就被人发现了。我可真是蠢,到了这时候,还想着为你这个人渣掩饰!兰香是你的原配?兰香怎么可能是原配?”
姜砚之听完,摇了摇头,“兰香同你,到底谁才是王状元的原配,我们暂时搁置在一旁不管。但是有一点我要说的是,不管是你,还是王状元,都不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王状元一愣,“那谁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姜砚之叹了口气,“杀死兰香的凶手,是她自己。她是自杀的。”
“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