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这不公平。但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还有什么公平可言呢?
地精在债主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李保安望着两只强壮的食尸鬼,一股深深的无奈从心底升起。
这里,唯一替他说话,甚至说对他有帮助的人,就是那位美丽的地精骑士。不管他是存心看热闹,还是为了金币的赌注,手中的木盾和匕,却都是实实在在的助力。
也许巫妖不知道,但李保安却感觉得到,地精骑士并没有说谎。手中的木盾,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上面的铜铆钉,和木盾表面那一层微微的油亮光泽,都说明这不是普通的木盾,而是经过精心泡制的铆钉木盾,入手格外沉重,格外给人一种安全感。
而右手那柄不起眼的匕,只有亲自使用的李保安才知道。别说是剃剃骷髅的关节,割割僵尸的脖子了,就算李保安直接用匕插僵尸的头盖骨,估计全力之下,这把匕能毫不含糊的连根没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出自于隔壁老王之手,但是却是货真价实的利器。
然而,这一切在两个强壮的食尸鬼面前,都变成了浮云。
骷髅?在李保安眼里,就是跟小混混打架罢了,根本不足为惧。
僵尸?生化危机没少玩,割了脖子就完蛋,也没有什么值得担忧的。
但是食尸鬼,那完全不是一个等级好不好?如果说僵尸是生化危机中的满街群众演员,那么食尸鬼那就是生化危机中的天谴者,就是那种飞檐走壁,舌头伸得老长那种,皮糙肉厚,攻击力惊人的存在。
保安去打天谴者?这根本不科学。同理,你让骷髅跟食尸鬼较量,还一对二,这就是把人,哦,不,把骷髅往死路上逼啊!
不过,此刻李保安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因为,两只食尸鬼已经冲过来了。
食尸鬼,半人高,后肢粗壮有力,前肢几乎与后肢一样长,一米高水桶粗的木桩被食尸鬼抗在肩上仿若无物。锋利的獠牙滴落着口水,两只绿豆大小的眼睛散出幽幽的光芒,脑袋几乎和身体直接连接在一起,根本就没有脖子这个部件。
不战,必死。战,也许还有一丝希望。此时的李保安,充分体会了什么叫:风萧萧兮易水寒,战士一去兮不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