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女性作案?”
“恩,因为凶手的dna是男性的。”杨锐给舍伍德简单的说了x和y染色体的关系,又道:“如果基因组计划完成的话,我们可以排除更多东西,目前来看,最安全的做法是排除女性,然后从青壮年的居民开始测试。同时采取了女性的样本,是为了避免意外情况。”
如果人体基因组计划完成,或者更进一步,能够了解更多的人体基因的信息的话,得到凶手的dna,就可以绘制出相当详细的脸谱,例如种族肤色年龄等等,都很容易得到,是鹰钩鼻还是酒糟鼻,是卷发还是直发,都有迹可循。
但是,86年的人体基因组计划还在襁褓当中,几乎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至少没有此时立即能用的东西,杨锐也就是说说而已。
舍伍德不准备询问更多的科学细节,杨锐告诉他的信息,已经让舍伍德颇为满意了,笑道:“这样最好了,我已经和法官谈过了,他们会独立了解这项技术,但我相信没有问题……”
尽管早在50年代,dna的概念就已经出现了,但是,dna作为证据,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新鲜事,每个国家的司法体系都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
杨锐早前就有想法,听舍伍德这么说,不禁道:“我有个提议。”
“恩。”
“你们也许可以用一些较为确定的小案件,作为pcr的应用范例。如果通过一次的话,是否就可以解决司法认定的问题?”杨锐用生僻的英语单词,艰难的与舍伍德交谈。
他并不需要马尔勒案成为pcr仪的第一案,这样的第一对于新闻的支持很有限,他更需要的是一个稳固的案件。
如果能完美的证明pcr仪的价值,然后再宣传pcr解决了复杂案件,对杨锐来说,或许更有意义。
舍伍德则有些意外,道:“你是想用pcr仪,先破几个案件?”
“对的。如果你们不好安排经费的话,我们可以提供试用服务。”
“不用。如果只是小案件的话,费用不是问题。”舍伍德明显不在乎几万克朗的支出,只是沉吟道:“你对pcr仪很有自信。”
“当然。”杨锐笑了起来,dna鉴定可是号称物证之王的存在,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各国司法系统都是把dna当做神一样祭拜的。
舍伍德暂时没有拜神的冲动,还是同意了杨锐的建议,从他的角度来看,能选择更稳妥的方式,总归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