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还打到了好几颗魔血结晶!”
辨认出阿听所在的位置,我开始用机关弩招呼丛林里的狼人,虽然我看不到它们的身形,但是他们那会发光的眼睛出卖了他们的所在。
时隔数月,又一次抬起机关弩,终于体验到了狙击手的感觉,也许除了狙击手,没有哪个职业可以如此深刻的体会扫射怪物的快感了。
在我和阿听的奋斗之下,这群狼人被我消灭地干干净净。这时,日出东方,天色大亮,整理一下战利品,魔血结晶不过60几颗。
我叹了口气:“照这种速度,要打上三四天才能将300颗魔血结晶打满呢。”
阿听笑道:“不用急,到时大家和你一起打,应该两天就能搞定了。”
“但是普通的怪物基本上是不给魔血结晶的,只有精英怪才会有,这个地方的怪物级数都不高,精英怪不是天天都能遇上的,唉。”
我们在树林中又绕了一圈,再也没有打到魔血结晶,心想周边地区的精英怪也被我们清除得差不多了,这才悻悻而回。
我们俩回到城中,阿听第一个目的地便是杂货铺,他说这是他曾经作为独行玩家时留下的好习惯,在战斗中掉落什么物品都会去捡,因为那是赚钱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
在杂货铺中,阿听收集的各种战利品铺满了整张桌子,店老板数得眼睛都快花了。忽然,店老板惊呼一声:“哎呀,狼王之牙!这个东西你们怎么得来的?”
阿听一愣,指了指我说:“他杀了狼王,就爆出这么个东西来了。”
那店老板吃惊地望着我们俩:“你们两个人,就杀死了狼王?”
阿听说:“确切地说,是他一个人杀的。”
老板激动地浑身颤抖,一把握住我的手,说:“英雄呐,你是我们运河之都的英雄呐!”看到老板这么激动,我才想起来,这座城里的居民也是饱受狼王军团的困扰,我们只不过是为了魔血结晶出城清怪去,想不到也是为本地居民干了一件大好事。
市集之中,什么事情都可以在最快的速度內一传十十传百,很快的,这则消息变得街知巷闻,城中流言,运河之都来一群相当了不起的外地人。在这种流言的作用下,我们这群被尼克斯大陆的通缉的逃犯们却在这个荒僻小城中当起了救世主来,酒店老板把我们的房钱全免了,连小陀螺出门买东西吃也全都免费了。在街上见到的任何人,都会对我们行礼,这样反而让我们非常的不自在,要知道,逃犯是非常不喜欢受人瞩目的,即便我们并不认为我们有罪。
接下去几天,我也正常地出城去收集魔血结晶,虽然有冰柠檬和色布琳娜的帮助,但是狼人军团覆灭之后,这一代的怪物平均等级也就下降了,精英怪越来越少,一天下来也只能打到个十几二十颗结晶。
那一日入夜,我正要出门,趁着月见可以发挥实力再出城一趟,忽然有人上门访问,是一个年轻小伙。那小伙扛着一个大麻袋,说:“尾戒先生,您来我们这里没几天,但是帮我们消灭了无数的危险怪物,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了,只能送上这些不上台面的礼物,请你收下。”
我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那年轻小伙说道:“我们听说你在收集魔血结晶,我们各个商家直接从勇士手中回收过不少,一共是277个,这是我们全镇百姓的一点意思。”
说实话,艾尔他那的百姓真是让人感动,他们无疑也帮了我一个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