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孩子悄悄议论了会儿,主要是沈获和沈芝在说,芙蓉边吃边点头表示赞同。
大约是双方都很满意,等中午用过餐后,御史夫人直接领着她家闺女过来了,大大方方在沈家院子里坐下。先前御史家母女二人只见了沈茂,这时才见着一道来的三个孩子,刘氏简单介绍了下女儿与侄儿侄女,御史夫人热情地都夸了一遍,掏出见面礼,人人都有份。
御史千金王小姐,是个瞧着很斯文的少女,白白净净的脸,盈盈一握的腰,五官小巧秀气,并没有多惊艳,是越看越顺眼那种类型。说话也是轻声细气的,偶尔听见有趣的,还会捂嘴轻笑,一旁的沈茂眼睛都看直了。
不过比起未来小姑子沈芝,王小姐显然对芙蓉更感兴趣,来了之后,第一句话便是夸赞“妹妹好模样”,接下来也时时主动同芙蓉说话,还细细问了她读的什么书,平日在家做什么消遣,倒把沈芝冷落在一旁。
芙蓉应付着她的问话,心里“咯噔”一下:难不成这位小姐看不上沈茂,也想给她当干娘?那为什么不去同沈获这个原配嫡子套近乎,反倒对她一个义女如此热络?
真是奇了怪了。
想归想,面上还是一切如常——这几年下来,芙蓉把沈应的“不动声色”技能学了个十成十,不论长相,单论神态,她比沈获还更像亲生的些。
所以当王小姐亲自给她斟茶,芙蓉很给面子地喝了,令王小姐十分满意,介绍道:“这大相国寺特制的清茶,听说有提神醒脑的功效。”说着,又给大家都各斟了一杯,包括她亲娘。
估计是广告词总爱夸张,反正喝完之后,提神醒脑没觉得,除了芙蓉外,其余人都一个接一个地打起了哈欠。二夫人也觉得困了,又同御史夫人聊了几句,便终止了话题,领着孩子们各自回房歇午觉。
寺庙里给香客准备院子都不大,沈获跟沈茂一个间,芙蓉则跟沈芝一个间。屋里两张卧榻,铺上了自家带来的被子,简陋是简陋了些,困意上来时躺上去还是舒适的,沈芝很快就陷入了沉睡。
芙蓉倒不是很困,躺在榻上闭着眼背《易筋经》。背着背着,渐渐也有了睡意,正迷迷糊糊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两种陌生的脚步声传来,惊得她浑身一抖,彻底清醒了。
其中一个人落脚极轻,每一步的间隔都恰到好处,一听就是个练家子。另外一人则滞缓许多,但也是轻巧的,听着倒像是个女子的脚步声。
院中是异样的寂静,芙蓉敏感地察觉到不对,不敢睁开眼,为了缓解剧烈的心跳声,她开始在脑海中默背《易筋经》,同时暗自猜测这两人的身份。
出乎她的意料,那女子一开口,竟是两刻钟前还在与她谈笑的御史千金王小姐!
男声粗嘎,也不刻意压低,很随意地问道:“哪个是沈应的崽子?”
王小姐答:“好看的那个。”
一阵细细碎碎的脚步声,那个男人正向芙蓉走来,她浑身都绷紧了,只怕会被发现自己在装睡。万幸,也不知是那陌生男没有在意,还是《易筋经》起了作用,他什么也没有发觉,如常地扛起芙蓉,转头便往外走。
肚子被卡在陌生男的肩膀上,下巴时时撞到男人的背,芙蓉觉得很不舒服,眼睛悄悄睁开一条缝,发现王小姐走在前头,估计是为了领路。没想到她一个官家千金,瞧着那般文弱,竟能走这么快。
想到这里,芙蓉撇了撇嘴:她还能干出掳人的事来呢,走得快又有什么稀奇?哪怕王小姐此刻飞起来,也没什么好令人吃惊的了。
两个人走的路很陌生,芙蓉猜这是往大相国寺后山的方向去,路途中间,趁无人注意,她悄悄拔下脑袋上的簪子,藏在手心。
没过多久,抵达一处树木茂密的地方,那里早有一个人在等着。两边汇合,王小姐有些疑惑:“不是说只捉他女儿?”
另一个陌生男道:“我方才去查探,这个八成是沈应的儿子,不知怎么搞的,今天跟着一起来了。”
“那就都带走,交给世子定夺。”扛着芙蓉的男人一锤定音。
三人又一起往树林里头走,这次王小姐就没法健步如飞了,地面凹凸不平,上有会刮花脸的树枝,下有会绊倒人的树根,一段不长的路她走得磕磕绊绊,难为那二人都不嫌弃,时不时停下来等她,没有一点身为绑架犯的紧迫感。
腰卡在男人肩膀上,芙蓉觉得自己的胃都要被顶出来了,有点想吐。
嗯,然后就真的吐了。
扛着芙蓉的男人一下就把她丢地上了,身上也没个手绢什么的,只好摘了几片树叶,权作擦拭。芙蓉这下装不了昏睡了,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假装很震惊的样子,尖叫:“你们、你们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她的声音太有穿透力,药效快过了,沈获本处于即将清醒的状态,被她这一吵,立刻就醒了,眼睛还朦胧着,嘴里已经咕哝起来:“妹妹,妹妹怎么了?”
见状,另一个男人也把他丢在了地上,望向同伴:“打晕还是捆起来?”
“绳子在马车里。”本来都算好了,把人捉到接应的马车上,药效才会过,没想到被娇滴滴的王小姐给拖累了速度。
那就是要打晕了,芙蓉瞳孔一缩,猛地跳起,一脚踢在王小姐膝盖后的腿窝,王小姐立扑倒地,她飞身蹿上,一手揪住王小姐的头发,簪子抵在颈项,右脚直接踩在她的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