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雨警惕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对方身形轻盈,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但是想到自己不仅武功高强,还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毒药,他就不相信他能是自己的对手!想到这,公孙雨放松警惕,继续吃他的鸡腿,口气十分不屑。
“你是何人?怎知道我的名号?我光不光明,正不正大跟你有何关系?肚子饿了就要吃饭,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懂吗?”
“你吃东西我是管不着,但是你未经店家同意,就随便到厨房偷吃,这叫偷窃,你明白吗?而且,你不仅偷吃别人的东西,还在厨房乱下*,真是没有一点道德心!”曹文轩见他那仿佛几天没吃过东西的模样,更是眉头直皱。
“谁,谁下药?你不要血口喷人!乱说话是要有证据的,而且我不是正在吃东西吗,我怎么可能给自己下药!”公孙雨一惊,他没想到面前人这么厉害,居然连自己下药都知道,他的确有这个恶趣味,看到食物就想下点佐料,怎么也管不住自己这双手!
曹文轩见他死不承认,眼睛一转,慢慢踱到他面前,拿起桌上的酒坛瞧了瞧,转了转,盯着公孙雨的眼睛似笑非笑。
公孙雨继续不怕死地吃自己的鸡腿,见曹文轩碰自己的酒坛也不在意,反而挑衅地倒了一大碗酒喝了下去!
见对方还不走,忍不住闲聊道:“我还没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你认识我吗?还有你叫什么名字,来这里干什么?”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早就听说你“毒手敌仙”的名号,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你切磋切磋,相逢不如偶遇,今天比试比试吧!”曹文轩道。
“哈!原来我的名气这么响啊,太好了,切磋就切磋,我正手痒呢!”公孙雨一听自己的名气已经家喻户晓,高兴地扔下酒坛,期待地看着曹文轩,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中招了!
“我听说你最近正在研究“七步倒”*,已经初见成效,我一直想见识见识它的威力,不知道今天我有没有这个荣幸?”曹文轩诚恳道,其实心里早已笑开了花。
“当然,相见就是缘分,我的东西当然乐于跟你分享,不过我身上没有了,要到房间去拿,你等我会!”公孙雨一听有人欣赏自己的作品,忘了之前的不快,高兴地手舞足蹈,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曹文轩想到他身上的*都去了哪里,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袖子一挥,解药随风而散,飘到米缸里,水里,青菜,鸡肉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解了公孙雨的“七步倒”!
要知道他为了研究克制“七步倒”的解药,可是花了不少精力,有些珍贵的药材他那里根本没有,只能自己背着药篓去深山里采药,大山河流的差点让他跑断腿!看着公孙雨的背影,曹文轩咬牙切齿,今天一定要从这个幼稚的家伙身上讨回来!
再看公孙雨这边,刚高兴地走了两步,还没迈出第三步,脸色突然扭曲了起来,这个感觉他很熟悉,跟当初他败在他师傅手里的感觉一模一样;他没想到世界上居然有跟他师傅一样变态的人存在,让人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在倒下的一瞬间,公孙雨终于明白自己中了别人的奸计,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只能任身体直直地倒在脏乱的地上!
最后的意识里他只听见曹文轩爽朗的笑声从远处传来,忽远忽近,虚无缥缈:“哈哈哈......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可别再自视甚高,着了别人的道,今天就当是给你的教训......"
公孙雨常年跟毒打交道,早已练就了一副铜皮铁骨,虽然昏睡了一夜,但是第二天一早便醒了过来;等他再找人时,哪里还有曹文轩的影子。
随手拉过店小二,凶神恶煞地逼问这几天有没有一个穿着蓝色衣衫,拿着象牙骨折扇的男人入住客栈,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便连忙追了出去。
曹文轩并没有走远,毕竟他开的曹氏医馆就在这个小镇上,他也不怕公孙雨来寻仇,仍是每天起早贪黑地为百姓看病。
找了整整两天,公孙雨终于找到了曹文轩所开的医馆,也不生气,死缠烂打地要跟曹文轩学习绝技,非要他将“三步倒”*的制作方法教给他不可!
曹文轩没想到公孙雨费尽心机找到他居然不是为了寻仇,看着他一脸真诚的模样,顿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他这到底是给自己招了个什么麻烦,看着对方死皮赖脸的模样,看来是赶不走了。
最后只得告诉他,自己能制造出“三步倒”*,完全是因为他十分了解每一种药的药理,性能,配伍,毕竟药毒同源;大千世界的一草一木,知之而善用者为药,不知之而滥用者为毒,比如罂粟,这种植物的果壳,花瓣都可以入药,用于治疗久咳不止很有效果;但是罂粟花运用不当又可以是一种毒药,大量使用会成瘾,对人体伤害极大!
而且各种中药之间天生相生相克,既然能制出毒药,就必然能制出解药,只是时间问题罢了!所以,曹文轩能制出克制公孙雨毒药的解药也就不难了!
公孙雨听了曹文轩的讲解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最后干脆留下来,跟曹文轩学习药理,这样他以后不仅可以制毒,也能治病救人了!
曹文轩对公孙雨所做的决定十分赞成,把他留在自己身边总比放他出去祸害人要好。
就这样,寒来暑往地过了两年,直到遇到行走江湖的魏焱和杨修,几人一见如故,便一起相携来到明月宫,至此便在明月宫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