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仙侠修真>平凡的明穿日子>第一千零九章 无仇可报
爆裂声中,人们等待着子时的到来。到了子时,在上游五里的人开始放药,打着锣通知下游,上游的男人会把小船在滩口一翻,泅水上岸,船上的石灰等混合制成的毒鱼药遇水融化,顺流而下的河中所有鱼虾会倒大霉,头晕眼花的浮出水面。

因春秋吴越的宿怨,本地有两个最强大的家族,姓勾的是大族,而姓吴的据说是吴国人的后裔,相对而言是青龙山一带的小族。

小族正因为族小,从战国时代起为了生存竞争,子弟皆练武如虎如豹,等闲没人敢招惹,又因为和越国人格格不入,千年以来一直居住在青龙山上,封闭而保守。

勾氏族人自称勾践后裔,向来是本地一等一的大族,开枝散叶,代代多富翁,多美女,族中读书识字的子弟远比舞刀弄枪者多得多,永远瞧不起吴氏族人,认为他们是野蛮的蛮夷。

反正从很久很久以来,两族动辄因很小的一件事而结下仇怨,直到最近为止,还是机会一来即发生争斗。

传说在唐代之前,两族时常约战,各派出相同的人数,在山脚下勾践练兵的地方相互厮杀为乐。石碑上记载,男子向前作战,女子则站在山上呐喊助威。交锋了,金鼓齐鸣,棍棒齐下,软弱者毙于重击下,胜利者用血染的巾缠在头上,矛尖穿着人头,唱着歌回家。

据说那时期用人肝下酒属于平常之事,最野蛮的时候还会把俘虏杀了吃肉,不过吃人肉其实是为了哗众取宠,敲锣喊着什么“吃肉吃肉,百钱一块。”以此来锻炼男人的胆量。除了灾年迫不得已外,中国早就不流行吃人了。

唐宋以来,祖先的仇怨和野蛮的习气早已荡然无存,南方成为最富足的鱼米之乡,两族虽仍不免有人以械斗为由,聚众相互抢掠牛羊,然智谋有余而勇气不足,完全与过去勇猛善战的习俗两样了,即很少闹出人命。

经历了元朝,两族更是歃血为盟,共同抵抗入侵的蒙古军队,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躲在深山里,时常下来劫掠,闹得官府扰不胜扰,几次围剿无效后,干脆宣布青龙山乃两族的牧场,你们去做不归朝廷管的土著吧。

明朝立国后,两族近乎一家亲了,如今大部分勾姓住河左,吴姓住河右,旱灾粮食不够吃呀,两族合作琢磨出了炸鱼毒鱼的道道。

族长老辈人先对喜欢寻事的家伙加以约束,严令不许闹事,传统佩刀是为了撩取水里大鱼,没有其他用途了。

吴姓有一对双胞胎兄弟,模样如一人,都有一口罕见的宝刀,据传是家传的神物,大概是吴越时期业已失传的青铜宝剑。

当年哥俩的父亲咽气之际,把一雌一雄的宝刀交给兄弟俩之时,同时嘱咐了一句话,“你们太祖父和祖父死前都说过,这刀一定要流那曾经流过你太太祖父的勾家第十七派属于朝字辈仇人的血,一定要记住,此仇不报就不配作吴家人。”

交代完了遗嘱,父亲随即咽了气,兄弟俩流着泪对天对祖宗发誓,一定要手刃仇家的血,不然一辈子不成亲。

然而后来兄弟俩到处打听,那什么朝字辈的勾姓族人早绝嗣了,好像只有一个女儿也在一次发大水时被洪水给冲走了,祖宗的仇无处可报了。于是乎,刀也没办法用来杀人,改成终年用在砍鱼打猎这类事情上去了。

时间一久,这事在兄弟俩的心里自然也渐渐淡忘了,照样准备娶媳妇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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