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989年的女孩子们,个个都小小年纪就离开农村尝试在都市里谋事,服装厂、煤厂、酒厂、果汁厂、鞋厂……无所不有。她们好奇地打量着高楼和霓虹,笨拙地模仿着都市人的生活,心中偷偷地滋养着属于自己的时髦和罗曼蒂克。
水晴的家就在里s城约100公里的小山村里。她一开始是在二线的f城当拉煤工,工钱有一两百。没多久就来了s城,先是在印刷厂,也是才几个月,就跳来了当寻呼小姐。
寻呼小姐是她做得最久的工作,已经有一年多了。
她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来当寻呼小姐之前,上了一个月的电脑和普通话培训班,刚上岗那几天还是磕磕巴巴手忙脚乱。出错、动作慢,常常被客户和领班训斥,工资也扣得很狠,但她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要像鼻涕虫一般死死地黏住这座城市,就得死啃这份“体面”的工作。
如今一年多的时光过去,她已经被浸淫得波澜不惊,穿得像城市妹,说话像城市妹,就连脸也长得越来越像城市妹了。然而,也还是“像”罢了。
从农村来的姑娘,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嫁给户口本。
城镇户口,就像是一纸梦。
而水晴是堪称女孩子堆里最有梦想和骨气的,她的目标是攒够8000元买一个非农户口。因此,为了节省开始,她索性搬到了杜若的住处,开始了一起分担房租的生活。
只身闯荡的女孩子周身轻盈,两个女孩子各拖一个大“蓝白红”,肩上再扛一个大背包,只需跑一趟,就能把家当悉数搬走。
为了迎接水晴的到来,杜若把原来的单人床换成了上下铺。还在小小的房间里再安置了一个小衣柜,只是对于水晴来说远远不够。厨房里多了水晴那份碗碟,浴室里多了水晴的洗漱用品,茶几上也多了水晴的专用水杯,一切都想一般,不再形单影只。
两个姑娘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整理衣柜,一边研究着所谓时尚,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先聊着。
“我说,宋得文是不是城市户口呢?”杜若若有所思地问道。
“他?他们这些小子,大多是从小地方出来闯荡的,就算是城市户口,也不是s城的。”水晴说完,觉得有些不妥,“等等,你问这个干嘛,你不是以为我想嫁给他吧?”
杜若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先不说这些……你觉得他会结婚吗?”
“怎么不会,玩不出什么名堂,还不乖乖结婚生孩子?”杜若理所当然地说。哪个年代都不缺少摇滚乐手,但真正成功的没几个,摇滚乐手给人放荡不羁的感觉,因为成功了的那几个确实不羁,人家有本钱不羁啊!但没弄出个样子的,家里人都要笑掉牙,自然要低头了,任他性子里还有多少不羁。
“我不准你这么诅咒他。”水晴拉下脸说,“你觉得他不会红吗?”
杜若语塞,这个国家的摇滚史她多少知道些,8090年代是黄金期,21世纪后就再没落了,摇滚成了小众文化,上不了大舞台。在短短十几年的黄金期里,除了以rubus为代表的非主流华丽摇滚外,当然少不了各个流派的摇滚乐并驾齐驱。她对流行摇滚所知甚少,但华丽摇滚她是很懂的。
印象中,似乎没有宋得文这号人物。
“宋得文英文名叫啥来着?”杜若问道。
因为华丽摇滚自西方而来,乐手们大多会名就会被遗忘。
“rice。”
“噗……”杜若一口茶喷出来,“啥?!他是r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