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欢一出现,纪云就神经过敏地朝荀欢发出全力的一剑,他受伤调养半日,积蓄的灵力又掏空了,不仅如此,伤也更加严重了。
荀欢见纪云伤得这么重,怕是要休养一阵子了,叹道:“她无缘无故抓女人做什么,背后一定是有人指使。纪云,我们如果真的追查这件事情,必定要和金丹后期甚至可能是元婴期的人为敌,这件事不是你我能管得了的,还是早些寻找弟子回千云门。”
“师叔,你怎么知道对方是金丹后期甚至可能是元婴期?”纪云有些讶异,师叔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
“既然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就只有她了。年幼时,我被迫模仿她,做了她六年的替身。她的性格我又如何不知,如果那个人没有意外陨落的话,在她被后的那个人就只有他了。”
“他,他是谁?”
荀欢的目光突然冰冷起来。“一个把我拉下地狱的仇人!在我六岁的时候,他已经是金丹中期了,过了这么多年,修为也应该大涨,何况他为人心狠手辣,说他是邪修也不为过。邪修走修行极端的路子,必定是比常人更快的。”
想到此,荀欢突然顿住脚步,对纪云道:“她知道你认识我,势必还会再来找你。你千万不要说我出我同你在一起,我变做男子摸样,你就喊我师兄吧。”
听到这里,纪云明白了,梅非师叔视乎认识那红衣女子,而且关系不浅。但那女子和她背后的那个人似乎同师叔有仇。
纪云在心里想道,如果有人敢伤害师叔,他纪云就算是拼了性命也要保护师叔的!
想到找弟子,荀欢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那日卖狐狸肉身的那名少年。“走,回百花镇!”
荀欢和纪云回到百花镇租了一个院子住下,荀欢炼了几炉聚灵丸,她的修为不需要丹药做辅,但是灵力稀缺却要靠聚灵丸。荀欢手里有一副丹方可以将妖丹练成灵兽丹,她手里打量的闪钢虫妖丹,实在是工程浩大,最后荀欢偷懒,直接将妖丹给灵兽吃,反正看财宝和溪语高兴的样子,也不怕吃坏肚子。
荀欢几日都在卖狐狸的那名少年附近转悠,那少年确实品性正直,乐于助人。他叫卫风,被他爹卫老实教育得老实本分,受人恩惠,他必定投桃报李。像上次卖狐狸的事,经常做些吃亏乐人的事情。自从他老爹去世后,他就但起了重任照顾体弱多病的双胞胎妹妹卫润,听说她的妹妹也被抓走了。
卫风最近总是遇到扭到脚的老太太,将老太太背回远在另一个镇子的家。又遇见调皮可恶的小孩,总是喜欢到他家骗吃骗喝。出去打猎的时候,还遇到一个爱占便宜的大汉。
荀欢变化成粗壮的少年,躺在路口的大树上,嘴里叼着根竹签。财宝和溪语并排坐在一个大树杈上。云狐懒洋洋地霸占了一只最粗的树枝,悠闲地扇着尾巴。
荀欢敲着二郎腿晃荡着,树下来了两位少年。
其中一个粗麻短衫的少年,伸手摸着汗,道:“怎么还不来,这么大的天叫人等这么久。风哥,不等了,我们先走吧。”
卫风摇摇头,固执地道:“我们答应了别人一起打猎,就应该信守承诺。杜大哥一定是有什么耽搁了,再等等。”
“为什么一定要等他啊,那家伙每次都偷懒,我们拼死拼活地捉到的猎物他什么都不做,却要分一杯羹。而且每次都吃你的干粮,自己什么都不带。”短衫少年抱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