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颠到车后备箱、和一堆膨化食品挤在一起的花潜此时半点清醒过来的意思都没有,抱着一包雪饼睡得正香。白虹煜都忍不住咋舌了:“阿花真的是有够不挑的……”
他本来还担心富贵人家出身的花潜会不习惯,虽然平时在红光的时候,花潜已经显得很随遇而安了,但红光再怎么穷,公司坐落的位置也是帝都,该有的硬件设施全都有,路面也修得平整。
跟这样山路十八弯的乡下完全不是一个情况。
费了好些劲才把花潜喊起来,几个人拖着行李箱正想走,从大敞开的车门中,悠悠飘出司机的话语:“哎,老婆,我今天可能要迟一点回来……对,接了三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三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几个人互相看了看——林溯雨就不用说了,顶着一头在人群中可以当灯泡的金毛,白虹煜则是满头乱翘的银卷毛,唯一一个黑发的花潜还穿着一身hiphop风的卫衣加长裤,头上反扣着印满了“的棒球帽,走路再拽得像个二百五的话,拎条棍子叼根烟都可以去当头号马仔。
——是城乡结合部杀马特本杀了。
终于醒悟过来自己这样子在其他人眼中根本不是潮男,而是那种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有上完就跑去跟人称兄道弟的社会青少年,林溯雨默默地拿过花潜的棒球帽戴在自己头上,试图遮盖一下自己太过耀眼的金毛。
就在林溯雨打算这么掩耳盗铃的时候,便感到头上一轻,转头一看,白虹煜面无表情地把头别过去,顺势把那顶棒球帽安在了自己脑袋上。
林溯雨:“……”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大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