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合同上面没有故意坑人的条件,只是在利益上难免会偏向报社,确认了除了繁体连载权之外,其余的版权都还在自己手上,对方对于繁体出版权只是有优先选择权之后,沈平答应了下来,对方表示很快会将合同寄过来,待沈平签字之后再寄回去便可以了,之后对方会将备案过的合同寄回来一份,同时对方还表示,按照习惯,会待沈平的第二卷的内容寄过去之后,才会将第一卷的稿费汇过来。
所有的一切看起来对沈平颇为不公平,但这说到底还是沈平现在的名气远远没有达到,只能够用作品的质量来说话,只有作品有了好成绩,接下来才有讨价还价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