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是命运的安排,最终沦为朋友是我无可奈何的选择,但喜欢你却是我无法控制的意外。
我是何彦,父亲是从政的,可以说是个官二代。
当然,我是个比较叛逆的人,不是听爸妈话的好孩子。
青春期嘛,不叛逆,怎么叫青春期!
读高中,我就谈过女朋友了,至于第一个女朋友叫什么?我忘记了,不仅名字,连长相也记不住。
真是奇怪,按理说,我记忆还不至于这么差,但这是事实。
至于谈了几个女朋友,我也记不清,但知道一只手能数得过来。
不敢说,我长得有多帅,但至少不差,学校里追我的女生不少,主动的也不在话下。
其实吧,起初交女朋友,不过是觉得好玩,刺激而已。
后来,觉得无聊了,我也就没这方面的兴趣了。
直到大学的一次高中聚会,我看到了一个女生,长得极好看的。
当然,人都是一样,看到好看的事物都是要本能的多看几眼,毕竟养眼。
那些知道我身份的人,哪个不是巴结我,唯独她清清冷冷的,对我不是很感冒。
说实话,像我这种家庭出身的人,优越感自然是较为强烈。
这次的聚会,我们有了误会。
我也被凌三少打得进了医院,这个男人下手真狠,一点也不留情。
即便我受伤了,家里的老头子仍旧要骂我,心情真特么的不爽。
但我清楚,凌司夜这个男人真的惹不得。
一个能在a市只手遮天的男人,想要招惹他,这不是以卵击石吗?
但我觉得这个叫简悦的女人,肯定是跟着凌司夜,是那种见不得人的关系。
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到,他们之间有任何关系了。
后来,我言语讽刺简悦,她打了我一巴掌,特别的用力,我觉得面子都要丢尽了。
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抬手就甩我巴掌。
我敢肯定,要是当时那个男人没拦住我,我一定会打回去。
怜香惜玉,这是不可能的。
我何彦,只会打还回去。
管你是女人,还是男人,只要是动了我,那我也不客气,除非这个人,我是真的惹不起。
人嘛,欺软怕硬,倚强凌弱,再正常不过了。
我的死党给我出了主意,说要想办法让这个叫简悦的女生喜欢我,然后再抛弃她。
俗话说,伤人的最高境界,便是虐心。
打一顿伤口好得快,但要是这伤在心上,恐怕时间也不能愈合。
我觉得很有道理,我同意了。
从那时起,我就故意去她们学校门口等人,跟着她,但她的态度还是那样,完全没有要跟我做朋友的打算。
也是,有的女人,就是这么小心眼。
但我在酒吧里得罪了别人,那些人想报复我。
那天,我跟着简悦,在被人追的时候,顺手把她拉上了,想把她拖下水。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亲到了她,她的嘴巴软软的,连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很呆萌,也很可爱。
呆萌,可爱。
这是我第一次形容女孩子,应该说是夸。
从那时候起,我对她的感觉就不一样了,似乎慢慢的在转变。
直到我明白这种感觉叫喜欢的时候,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跟她表白,但被拒绝了,她告诉我,她和凌司夜的关系。
我觉得她是在骗我,这怎么可能?
但事实证明,这的确是真的。
以前看电视剧里的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哭的时候,我会骂他没出息。
但万万没想到,我也会有这么一天,我哭得很伤心,却不敢大哭出声。
我终于明白了一句话,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或许,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只是没亲身经历,便觉得不可能。
说实话,简悦这个女生,绝对是我见过最无情的。
她连句谎话都不说,哪怕是为了敷衍我,说一句喜欢我的话也可以,但她没有。
再后来,简悦还没毕业,她就出国了,出国一年,这一年的时间里,我还是会想起她。
想起她的模样,她的眼睛,她的一瞥一笑,还有她说话的语气,太深刻了,偏偏就忘不掉。
后来的后来,看到她结婚的消息,我还是会觉得心痛。
想发祝福的信息给她,但删删减减,最后还是发了出去。
祝福你们是假,但祝福你是真的。
很快,我出国留学了。
换个地方,或许就能忘掉她,但有的东西,不是想忘就能忘了。
不过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矫情,明明下定决心要放弃的,但心里却是清楚的惦记着。
我知道,终究有一天,你会变成回忆,然后完全退出我的生命。
而我也会接受,我们有缘无,再也不能在一起的事实。
在简悦结婚后,怀孕的第六个月里,也就是何彦出国留学的下半个学期。
这天,天气明媚,阳光正好。
这天下课铃声一响,一帮人从教室里走了出来。
纷纷攘攘的,走在路上的同学有说有笑,朝气蓬勃。
从教室出来后,何彦背着背包独自朝图书馆的方向走去。
舍友几个瞧见了,追上去拉住他,“去哪?”
何彦微叹口气,“图书馆。”
“图书馆?不是吧,现在可是吃饭时间,别这么拼。”
“你先去吃吧,趁这个时候,图书馆里的人不多,我也好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