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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啊, 切莫让他留下。”
“我得到了来自于尊贵神明的启示的声音。这个男人不能在任何地方停留, 如若让他长久逗留,就会为乌鲁克带来灾祸。”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 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 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 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 无论什么灾祸, 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 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 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 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 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 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 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 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 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 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