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妖孽狼君别乱来>第529章 离哥哥

同一时间。

与阮烟罗相隔了两百多公里的一个小镇上。

燕君离正安静的坐在床前,颀长的身形被窗外射进来的光线打在地板上,光影绰绰。

他这如雕像般的姿势已经维持了很久了。

三天了。

明茴芸一直在发烧。

那天他急着赶路,结果下雨了也没有停下来,等天黑找到一家客栈正要下马休息的时候,明茴芸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他起初还以为她故意装的,可站在小姑娘身边等了半晌也不见小姑娘动一下,一俯身一探手,才发现小姑娘鼻息间的烫热。

她发烧了。

请了郎中,可郎中说了,小姑娘这病来得快,去得却肯定要慢上许多,要他一定要有耐心等着。

结果,这一等就是三天。

燕君离归心似箭,但却无法再冒险带上明茴芸一起上路。

把她独自一个人丢在小镇上也于理不合,更不应该。

阮烟罗是把明茴芸交到他手上照顾的。

哪怕他不喜欢她不爱她,可她都是那个能解释他们三胞胎兄弟的女孩,他怎么也不能弃她于不顾。

否则,岂不是让阮烟罗白白的浪费了这一次的苏城之行。

三天,女孩昏睡得沉沉的。

三天,他时时刻刻都想着行在前方的阮烟罗。

却,就是没办法追上去。

倘若明茴芸不发烧不染风寒,说不定他早就追上阮烟罗了。

但是这世上没有倘若,发生了的就是发生了,再也无可更改。

也许是长这么大从来也没有吃过燕君离这样不分昼夜拼命赶路的苦,也许是那一晚她一整夜未睡守在他门前怕他丢下她的不曾休息,反正,小姑娘哪怕是在发烧,也睡得昏天暗地的。

仿佛要将他欠了她的睡眠补回来一样。

燕君离已经守了三天三夜了。

他何曾这样的守过一个女子呢。

女孩巴掌大的小脸一直在他的视线中,看着看着,这张小脸就与阮烟罗的重合在了一起,若他不由自的伸出手,轻抚着女孩滑腻如脂的一张小脸。

“离哥哥,你不要丢下我。”

女孩呢喃着,这三天三夜,她都是这样一边昏睡着一边呢喃着的。

可晓是听过无数次,燕君离还是下意识的抽开了手,也这才惊醒过来,自己一时间把明茴芸当成了是阮烟罗。

黯然的摇了摇头,现在这个时候,阮烟罗已经快要到燕城了吧。

阮烟罗就要见到燕寒墨了。

而他,只能守在这距离燕城还很远的地方,守着面前这个阮烟罗强塞给他的小姑娘。

而他,却没有推拒的理由。

一句不爱她又如何?

他此生又岂会再爱上旁的女孩。

不会了。

与其一辈子没有归宿,为什么不给女孩,给君非给寒儒各自的幸福?为什么不能让母后放心呢?

越是想,越是觉得阮烟罗的安排没有错,是他意气用事了。

或者,他试着接受明茴芸吧。

这样,就成全了所有的人。

想到这里,他指尖再度落下,仿佛要适应这孩子带给他的感受似的,一点一点掠过她吹弹可破的肌肤,小姑娘的皮肤很好,哪怕是在病中,也是白里透红的触感特别好。

燕君离从未与女子这样的相处过,有点新鲜,有点异样。

却并没有他以为的嫌恶和不舒服。

真的,一点也不没有。

与这孩子相处久了,她并不讨厌。

只是自己不爱她,才在一开始初见的时候,就看她不顺眼罢了。

其实,他又对哪个女子看上过眼呢?

从遇上阮烟罗,便再也没有了。

大掌一下子被一只小手反握住。

等燕寒墨惊醒的时候,已经晚了。

眸光轻掠,正好对上明茴芸不知何时睁开的一双大眼睛。

黑葡萄般的透着晶晶亮的光彩,很漂亮。

他一时怔住,竟是忘记了挣开自己的手。

又或者,就算是挣开已经晚了,女孩已经发现了。

“离哥哥,早。”女孩的眼睛里全都是燕君离,清晨的阳光从窗外透过窗棂射进来,别样的美好。

而比阳光更美好的是燕君离与她的亲近。

她看到了,而且,还逮个正着。

燕君离俊颜一红,第一次的尝到了尴尬的滋味,“早。”说完这一字,他已经起身,大掌也挣开了明茴芸的,“我去端粥,吃些粥再喝药。”不等说完,燕君离已经转身了。看着他的背影,那匆匆离去的脚步,明茴芸小嘴一咧,痴痴的道:“离哥哥,谢谢你。”她刚刚就叫燕君离离哥哥了,可他居然没有反驳没有训斥她呢,更没有要求她再叫回燕公子,那她自然就一直叫离哥

哥了。

还是离哥哥好听,又亲近又顺口,她就喜欢这个称呼,燕君离是她的离哥哥。

燕君离脚步微滞,却也只有一瞬,转眼就消失在了门前。

脑海里是小姑娘陪着他冒雨前行的画面。

脑海里还有小姑娘陪着他吃着干巴巴的一点也不好吃的干粮的画面。

就为了跟着他,从来都是养尊处优的明茴芸没有叫一声苦一声累。

一个八岁的小姑娘,能做到这般,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粥和药碗,一起端到了明茴芸的客房里。

从心底里动了可能要与这孩子相依为命一辈子的时候,他就再不想让小二进来侍候小姑娘了。

男女授受不亲。

这个时候正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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